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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02 22:12:29| 人氣9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第六十二章 等一個人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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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句話是說 我不殺伯仁 但伯仁因我而死

六年級生應該知道這句話的意義

七八年級生等等火星文愛好者

或許連聽都沒聽過這話

先來個說文解字吧

話說東晉時 偏安江左

朝政被 王 謝 兩大家族而把持

當時周伯仁為朝廷重臣

只是素來與宰相王導不合(註:王導甚至懷疑周伯仁常常私下誹謗、譏諷)

後來王導之弟作亂 佔領都城建康

因恐朝中大臣不服 決定殺人立威

當王導之弟問及王導

朝中重臣周伯仁 是否可殺時

王導不發一語(王導想著先前周伯仁嘲諷的傳言,未出言規勸)

王導之弟遂殺周伯仁以立威

伯仁被殺後 朝中大臣方告知王導

周伯仁平日素敬重王導

只是因為兩人政見不合 加上傳言王導厭惡周伯仁

故未曾向王導解釋流言

王導悲嘆:「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

年前的一件義務辯護案件

我也有不殺伯仁 伯仁因我而死的悲嘆…

那是件義務辯護的案件

案情不是很繁雜

告訴人是表哥 被告是表弟兩兄弟

表哥平日就有借支票給表弟開的習慣

原因在於表弟債信不良 無法開立支票存摺

當表弟要用到支票時 會先跟表哥說一聲

然後拿著用表哥名義開的支票

由表弟自己 或者表弟的弟弟(另一個被告)

向朋友調借現金

表弟總是按時將錢軋入表哥戶頭 所以表哥也放心借款

一直到了有一次 表弟投資失利

開的七八張支票 紛紛跳票

一堆債主擁上門 要表哥負責(開票的名義人是表哥)

表哥為了逃避票據責任

提出刑事告訴 告兩個表弟 偷竊印章 支票 並且偽造票據

法官首先指定我當哥哥的辯護人 (當時弟弟屢傳不到 通緝中)

接著弟弟落網後 因為兄弟兩人說法矛盾

法官另外指定一位年紀較長的律師幫弟弟辯護

兄弟兩人都表示 並未偷竊支票 印章

只是有一筆款項 弟弟拿著哥哥交付的支票

向一名有憂鬱症網友借錢

網友也將幾十萬現金交給弟弟

只是哥哥堅持這一筆款項弟弟並沒有交給它

懷疑是弟弟私吞

這個案件 曲折異常

首先是開庭時 憂鬱症的網友出來當證人

當庭和弟弟對質時

因為憂鬱症發作 當庭幾乎休克 經過一番急救之後

無法再作證

接著是法官懷疑告訴人誣告

印章 支票 根本沒有丟掉

問的告訴人表哥啞口無言

表兄弟二人中的哥哥

因為我提出的質疑 很可能受到法官採信

可能無罪脫身

表兄弟中的弟弟 由年紀稍長的律師辯護

該律師不知道是沒有看卷還是怎的

每次開庭 問的問題 總是被法官質疑

或者問到一半 就被檢察官異議

甚至傳的證人 還當庭昏倒 讓法官對弟弟的印象更不好

某次開完庭後 被告兄弟二人還對我說

真希望另一位律師 以後開庭可以不要來了

問的問題 越幫越忙

我則得意洋洋 表示只是盡力而已

還略帯驕傲的說

法院的義務辯護律師 都是按照順序輪流的

大概是哥哥的運氣比較好 弟弟的運氣就差點

只是 說這句話時 我沒有注意到弟弟臉色一暗……

案件一庭一庭的開 案情逐漸趨於明顯

告訴人 很可能告訴不成 反而揹上誣告罪名

被告中的第弟 因為涉嫌侵吞幫哥哥調借的款項

可能涉嫌詐欺

只有哥哥 或者 仍有詐欺罪名

但是 無罪的可能性更大

現在的我 只等著法官最後一次的開庭

只要經過一番慷慨激昂的辯論

很可能再寫下無罪的一場漂亮官司

然而 開庭前三天 一通電話 撕碎了我原本驕傲 自大的心

哥哥突然來電告知 弟弟燒炭自殺了

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搶救中

接到電話的我 一陣幌神…

經過一番急救 弟弟終於出了加護病房

然而因為燒炭 腦中缺氧過久

目前仍未甦醒 也有可能變成植物人

法庭上 法官 檢察官 律師 氣氛一片凝重

法官表示 因為被告中的弟弟未到庭

所以擇期再審

出了庭 驕傲的感覺不再

取代的是 越來越深的愧疚

法律上 我幫哥哥辯護並沒有錯

我也深信 我自己所陳述的意見

應該趨近於事實

只是一個燒炭的弟弟 一個不知是否還有機會醒來的

植物人

讓我痛責我的自大 狂妄

想到一開始所說的那句

我不殺伯仁 伯仁因我而死

我只希望 你能醒來

讓我的心 可以好受一點


台長: 老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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