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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02 23:12:26| 人氣5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第二十一章 消失的善心爺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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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上寫的被告是民國三十三年生,
所以第一眼看見它,我懷疑是不是起訴書寫錯,
它應該是三十三歲,
細看它烏黑的頭髮下、平整的臉上肌膚,



我不禁問:「xxx,你真的是三十三年次啊?」

「對啊」它略帶驕傲的對我說:「檢察官也是這樣問我耶,大概跟我從事養生食品業有關吧」

我看了看案情,心中暗想,錯,我想是跟你的嗜好有關吧

(被告在汽車旅館被查獲和十三歲少女同處一室,少女還兩個,這分明是個相信『甲幼齒固眼睛』的變態歐吉桑)

記得老闆那天把案子交給我時,千叮嚀萬囑咐的說:「小邱啊,這個案子你千萬要盡力啊,這個當事人可是我從年輕時代玩到現在的朋友,你就朝著它離婚多年,為了養大三個孩子,精神壓力太大,偶爾需要『鬆』一下去辯吧」

看看案情,我真是懷疑老闆年輕時代都跟這個被告去玩什麼…

開庭負責審理的,是一個少年法庭的女法官(因為被害人屬少年)

當法官在詢問案情時,被告一一低頭承認(反正是在汽車旅館人贓並獲)

直到法官問到:「xxx,你是不是同時跟兩名少女共處一室?」

被告急忙否認:「沒有、沒有,我都是分開的,一個我叫他在浴室等,一個是在房間裡…」

靠 我大概知道被告的意思,被告大概以為3P罪會比較重吧,

所以特別強調都是分開『辦事』,其實重點是那兩個未成年少女賣淫,重點在年齡,而不是一次幾個,真後悔沒跟被告講清楚,

可是,這應該算是常識吧

果然法官說:「我管你在哪裡啊,就算你是在路邊摸來摸去我也不管你」

法官又問:「你在警察局是不是有承認,已經向這個少女買春好幾次了?」

被告哭喪的臉:「是,不過因為她說它媽媽住院沒錢看醫生很可憐,所以我才想好意幫助她」

法官:「那另外一個被害人的同學呢?她媽媽也生病喔?還有被害人有說只有第一次是她主動問你,其它幾次都是你自己約她,你又怎麼解釋?」

被告:「我,我 我想說,可能她同學家裡環境也不好,所以一起給 給她一點零用錢。那 那 那後來幾次是我找她啦,我是想說她媽媽出院了,可能需要錢買補品補身體……」

聽到這裡,我已經快要昏倒,即使我有「性侵害案件達人」之稱,我也無法向法官解釋善心叔叔怎會在現場準備威爾剛、跳蛋、還有好幾片自備光碟…

開完庭後,我狠狠的痛罵被告一頓,並且告訴它

真的解釋的一無是處,

現在唯一還有救的機會,就是依照刑事訴訟程序,

在辯論終結前,法官還會最後一次詢問被告有何最後陳述,

希望被告好好把握機會,表現懺悔之意,博得法官諒解…

然而,我真的是誤解了被告的智商,或者說,被告誤解了我的意思

最後一次開庭,我竭盡所能的向法官表示,

被告素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坦承罪行,沒有飾詞狡辯以致浪費司法資源,

又被告年過六旬,身體狀況不佳,不適何長期服刑,犯罪動機,嗯 嗯 也

在於樂於助人(天啊,好可悲的辯解),又被告長期鏍居,一時衝動,也屬

人之常情,至於現場查扣藥劑、道具等物,可能是汽車旅館業者所提供,

被告一時好奇拿來服用及..(該說助性嗎?)可能是被告充滿研究精神

(天啊 我是在說啥)……總之,希望法官給予輕判,

法官臉上尚無不悅表情,現在就看被告最後的悔改之意表現如何了


法官:「被告有無最後陳述?」



我以為它會落淚,但是它沒有

我以為它會當庭下跪,但是它沒有

我以為它會向被害人及家屬道歉,但是它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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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輕輕的從上衣口袋中拿出一張紙,

接著戴上了老花眼鏡,

低頭輕輕朗讀到:「跟法官報告,我從小日行一善,長大事業有成後

固定捐款給慈善機關,還有收據,每次到育幼院去,小朋友都很歡

迎我,都叫我善心爺爺……………希望法官給我一個機會,讓我從新

做人,讓我可以對國家、社會作出貢獻…………」


我當場傻眼,法官則是當庭差點噴出口水,

蒞庭的檢察官打翻了它的茶杯,

被告說完後,我很擔心法官會問:「說完啦?要不要感謝你的父母?」

又不是金馬獎頒獎典禮,叫你謙卑、悔改、認錯,你給我來個生平歌功頌德…………



唉,老闆,我真的盡力了
















台長: 老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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