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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4-09 06:56:22| 人氣7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媒體。罪惡。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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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罪惡。價值觀 [聊聊天新聞台910409]

昨天電視新聞連續兩天報導墾丁音樂會的新聞,繼前天警方帶回100多位的疑是搖頭族的嫌犯,昨天更剖白的播出現場昔時毒品的實況,相信應該沒有人會懷疑這段報導的真實性,也相信看過[與蛇共處]而出面檢舉的法務部部長陳定南應該不會不知道吧!

媒體!很尷尬的角色,當當權者以逾越法定權限進行非法行為時,媒體予以揭發報導責備扣以[危害國家安全]的大帽子而被予以彈壓;當媒體潛入犯罪現場將犯罪時況帶回電視台報導,那是冒著與黑道利益衝突的生死大險;當台北市議員前往所謂的搖頭店帶回錄影帶和可以輕易取得[毒品],並且當場在警方人員面前化驗其真實性,現場的警方代表竟以[非法持有毒品]視之。沒想到警方代表竟昏庸至此,試問!既然將對方視為持有毒品的現行犯,那麼有進行逮補嗎?沒有的話,那就是縱容、瀆職!真是超愚笨的警方,竟然陷入如此進退維谷的地步;前立法委員王顯洲在驗毒報告出來後便被強制勒戒,即為這種情形,那有言論免則的民意代表再為自己的言論佐證的時候所進行的行為也可為[言論免責]的一部份,再試問警方敢將這種情形進行逮捕,交由法官判輸贏,若不敢,也沒有,但卻在那麼多媒體面前如此放話,台灣的警察、檢察真叫人搖頭。

劉冠軍案所顯示的是所謂的[極機密]已經不是名符其實,而是俯拾皆是的[失敗保防],媒體將已經非常失敗的保防其營私舞弊的片段予以報導,竟遭洩密的罪名,其實如此不過是為日後的報導手法翻新而已,就是先將在該國有罪的新聞先至外國同步報導將有爭議性的新聞予以漂白,再回報國內報導,如此而已。

可是這幾件的事件中所顯示的是價值觀的嚴重扭曲,對設立秘密基金與秘密基金的運用,若為公則可,若為私則不可,可是誰來監視呢?我們不能出賣自己的國家,卻拿著錢去收買別的國家;眼不見為淨的警察只說民意代表持有毒品,卻不說要追查毒品來源;一人與蛇共處是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但群聚吸食大麻、海洛英是普遍的社會現象;璩美鳳在媒體爆發光碟事件的初期,不承認、不否認,讓賣書的平面媒體還要斬釘截鐵的肯定那是[璩]的本人來增強賣力,事前不斷然的主張權利,事後卻要求權利!媒體充其量也不過是將其普遍的社會現象予以報導而已,何來的洩漏私人機密、國家安全機密,更是個人犯罪、群體犯罪、國家犯罪的實錄,其彰顯的是警察、檢察、情治的無能,陳定南的青天之譽真的真的浪得虛名。
=============910409

台長: 聊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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