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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28 06:53:10| 人氣11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立法從嚴。執法從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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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從嚴。執法從寬 [聊聊天新聞台900828]
昨天在中國時報有人投稿說[立法從嚴,執法從寬是真專制假公德],這是針對行車的法定速率和執法人員的執法寬限值,坦白說我並沒有看,只是大概看一看而已,但我已經可以很清楚的知道我以前為什麼喜歡台灣,而現在卻有些討厭台灣了。
以前大家都知道中國人最重人情味了,就是這個人情味讓我喜歡台灣的,可以亂丟紙屑、亂停車、出了事情就好參詳,事情發生了找個地方大老出面調和、調解事情就解決了,誰會去興上法院呢?現在人愈來愈多、愈來愈擠,往往紙屑是以前的超倍數、車子停到一樓的住家根本沒辦法出入,是資源愈來愈少了,要到垃圾卻不要垃圾場,要是我我也是,建了停車場要付費停車,我仍會想辦法找不用錢的停車位停車,這人之本性,可是受不了的是以前國民黨執政的時候,政府,百姓都肥茲茲的,政府不缺這些罰款,百姓也不在意,日積月累的其實也已經約定成俗的。
現在換民進黨執政,變天了,大家也變窮了,法條變成了政府斂財的價目表,在路上跑的人都知道,紅燈亮的時候還可以再跑一部到兩部車子;管他紅線、黃線只要跟店家照會一下都嘛可以停。可是現在地方政府喊窮,把腦筋動到守法觀念鬆散的百姓身上,買個測速照相機,一個晚上搜括了千萬元的罰款,這是公務人員以前怠忽職守、瀆職,致使養成這麼多的劣等公民,這下子好了,有計程車司機跳樓'、上吊發難,政府礙於面子遲遲不敢正面回應,事實上若調高了行車速率,那以前的罰單就頭痛了,繳了罰單的人就更不服了,騎虎難下的局面,改由以前逕行舉發的比率4:6降為3:7,從這可以看的出來政府絕對是個[王八但]是條[朱],由這可以看的出來如果你哪天收到了罰單絕對是你的運氣不好,跟你不守法沒有關係。
而且交通法規的等級是低於法律的,只要行政首長說公車不能開超過40公里,公車就得照辦,全臺北市在某些路段公車可以逆向行駛,說好了是公車,其他車種就是不行;百姓遇到紅燈還會再跑兩部車子,綠燈亮了還會再等一會兒才走,索性改為全方向紅燈兩秒鐘......。行車速率往往要到7-80甚至100以上才會肇事傷亡60公里的速限還好啦!煞車還煞的住,不改行車速率這純粹是面子問題而已。

台長: 聊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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