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如果不會亂寫,考券根本就寫不完....
昨天中午終於把[不動產經紀人]的考試給考完了,繼上一次地正式考試之後這次有順手多了,我想還是凶多吉少吧,感覺好像還要再考個1.5次就可以自然的過關了。
這次可是[民法]我根本完全沒看,結果兩題占分50分的申論題有一題﹝鐘聲響完,停筆、筆放下.....﹞。事實上星期五早上考試的前一天,我在土城新北法院幫一位店裡的客人寫狀紙,我發現當律師果然不簡單,首先當事人會隱瞞事實、語帶保留,像這樣的話,狀紙要怎麼下筆。而且更難的是當事人要在[我]面前完全認罪,我才能想辦法脫罪。其實這個當事人嚴格講起來應該是受害人,可是在法院發文執行薪資扣款的事件中又似乎由不得她分說理由。
花了好多力氣旁敲側擊才鬆動她不信任的態度,要不是老闆娘拜託,我也不想介入那麼深,我也有我的個性和態度,我不想嚗露太多我個性上的缺點,打個比方說,天安門的坦克車,理智上我不會去開過廣場,可是我的個性會、而且有能力開過廣場。所以當理智認為可以,那個性再任性下去就一發不可收拾了,因此我設定自己在這件幫客人寫狀紙的這件事上面是可中斷的,條件夠我就繼續,條件不夠而且不能繼續我就走。
其實寫狀紙我個人認為是很不簡單的,因為到時候我並不會在法庭的現場,又當當事人在法庭上對照著訴狀裡的敘述、主張不能一貫的時候,那我會不會被拖下水啊?我跟當事人明說:法院是全世界謊言最多的地方,妳準備上法庭,其實就連妳說的話我根本壓根就不相信,我現在要寫狀紙,可是你要告訴我真實的狀況是怎麼樣﹝因為更前一天我有提到避重就輕...,所以她想適度地承認...﹞,我一再地告訴她,﹝真實﹞,法院要探求的是[真實],所以我也要知道確切的真實是如何?就好比台中捷運工地吊車事件依樣,就是因為吊車腳架基礎不扎實,穿透了柏油路面導致吊車傾斜........。今天我自認是重裝裝備,可是我腳下的基礎我不膫解,因為當事人的隱瞞我落腳處空虛,那不是重蹈[台中捷運吊車事件]一樣。
原本她不承認她有跟誰借過錢,我只問她:妳有印象妳有簽過甚麼嗎?她態度就變的遲疑、不確定了,我同時也有些打退堂鼓了,這時我婆說看能不能幫她看看,我才又繼續的詢問。本來隔天我要一起去法院看這[薪資扣款]的文是否真實?我後來打電話跟她說:妳自己去找書記官查詢,到時候再電話聯絡,結果過程都是我在打電話、我在緊張,倒是她三番兩次的想回家,我在電話中就把她叫回法院兩次了。首先她說用法院的電話打分機證明確實有這個案號,書記官告訴她訴有[本票]和[債權移轉契約書],我電話問她時,她已經在回家的路上,﹝我就奇怪,她怎麼不先跟我說情況後再回家呢?﹞我要她在中午12點午休之前先回法院申請閱卷﹝她說:可以嗎?﹞﹝煩﹞←我覺得很,等下午4.30她已經把整份的卷宗影印一份走在回家的路上了,我要她晚上再到店裡一趟看卷宗,回家再把票據法條文再看一遍,才發現這社會的人心險惡,凡夫俗子固然俗不可耐,可是這公司職場上的白領利用法律設局致受害人於悲哀也讓人嘆為觀止。
先這樣了,這是我的[民法][民事訴訟法],我雖然沒複習看書,可是卻活生生的身在其中,也當然要回過頭來把這些法律條文當工具書,一邊看著、一邊DIY的操作著。[民事訴訟法]那是空大的課程,小弟日前因為厭倦了閒嗑牙的日子,所以去報名了空大,這下子又荒廢了新聞台,再幾個星期就又要上課考試交作業了,這次不動產經紀人只花兩個星期準備吧......因為這兩個星期之前是空大的期中考................有空再說囉﹝其實有很多很多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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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如果不會亂寫,考券根本就寫不完....
昨天中午終於把[不動產經紀人]的考試給考完了,繼上一次地政士考試之後這次有順手多了,我想還是凶多吉少吧,感覺好像還要再考個1.5次就可以自然的過關了。這次考試[民法]我根本完全沒看,結果兩題占分50分的申論題有一題﹝鐘聲響完,停筆、筆放下.....﹞。事實上星期五早上考試的前一天,我在土城新北法院幫一位店裡的客人寫狀紙,我發現當律師果然不簡單,首先當事人會隱瞞事實、語帶保留,像這樣的話,狀紙要怎麼下筆。而且更難的是當事人要在[我]面前完全認罪,我才能想辦法脫罪。其實這個當事人嚴格講起來應該是受害人,可是在法院發文執行薪資扣款的事件中又似乎由不得她分說理由。
花了好多力氣旁敲側擊才鬆動她不信任的態度,要不是老闆娘拜託,我也不想介入那麼深,我也有我的個性和態度,我不想嚗露太多我個性上的缺點,打個比方說,天安門的坦克車,理智上我不會去開過廣場,可是我的個性會、而且有能力開過廣場。所以當理智認為可以,那個性再任性下去就一發不可收拾了,因此我設定自己在這件幫客人寫狀紙的這件事上面是可中斷的,條件夠我就繼續,條件不夠而且不能繼續我就走。
其實寫狀紙我個人認為是很不簡單的,因為到時候我並不會在法庭的現場,又當當事人在法庭上對照著訴狀裡的敘述、主張不能一貫的時候,那我會不會被拖下水啊?我跟當事人明說:法院是全世界謊言最多的地方,妳準備上法庭,其實就連妳說的話我根本壓根就不相信,我現在要寫狀紙,可是你要告訴我真實的狀況是怎麼樣﹝因為更前一天我有提到避重就輕...,所以她想適度地承認...﹞,我一再地告訴她,﹝真實﹞,法院要探求的是[真實],所以我也要知道確切的真實是如何?就好比台中捷運工地吊車事件依樣,就是因為吊車腳架基礎不扎實,穿透了柏油路面導致吊車傾斜........。今天我自認是重裝裝備,可是我腳下的基礎我不膫解,因為當事人的隱瞞我落腳處空虛,那不是重蹈[台中捷運吊車事件]一樣。原本她不承認她有跟誰借過錢,我只問她:妳有印象妳有簽過甚麼嗎?她態度就變的遲疑、不確定了,我同時也有些打退堂鼓了,這時我婆說看能不能幫她看看,我才又繼續的詢問。本來隔天我要一起去法院看這[薪資扣款]的文是否真實?我後來打電話跟她說:妳自己去找書記官查詢,到時候再電話聯絡,結果過程都是我在打電話、我在緊張,倒是她三番兩次的想回家,我在電話中就把她叫回法院兩次了。首先她說用法院的電話打分機證明確實有這個案號,書記官告訴她訴有[本票]和[債權移轉契約書],我電話問她時,她已經在回家的路上,﹝我就奇怪,她怎麼不先跟我說情況後再回家呢?﹞我要她在中午12點午休之前先回法院申請閱卷﹝她說:可以嗎?﹞﹝煩﹞←我覺得很,等下午4.30她已經把整份的卷宗影印一份走在回家的路上了,我要她晚上再到店裡一趟讓我看卷宗,回家我再把票據法條文再看一遍,才發現這社會的人心險惡,凡夫俗子固然俗不可耐,可是這公司職場上的白領利用法律設局致受害人於悲哀也讓人嘆為觀止。
先這樣了,這是我的[民法][民事訴訟法],我雖然沒複習看書,可是卻活生生的身在其中,也當然要回過頭來把這些法律條文當工具書,一邊看著、一邊DIY的操作著。[民事訴訟法]那是空大的課程,小弟日前因為厭倦了閒嗑牙的日子,所以去報名了空大,這下子又荒廢了新聞台,再幾個星期就又要上課考試交作業了,這次不動產經紀人只花兩個星期準備吧......因為這兩個星期之前是空大的期中考................有空再說囉﹝其實有很多很多事啦﹞。============1041123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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