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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6 13:42:00| 人氣584|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菩提先種下,明鏡已成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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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先種下,明境已成臺

之前在某新聞台看到某張有關破損老平房的照片,因為我自己在去年年尾的時候也法拍到一間有二、三層樓的老平房一間的二分之一。所以看到破損平房的PO照,有些的心虛以旁邊的花草蟲鳥、路人甲乙丙丁來顧左右而言他,沒想到被大馬路上似的罵街然後在小巷子般樣的說對不起….然後船過水無痕、清風拂樹梢…﹝寫這段,是引言、是效果,有誇大、有些許的不實,別在意、別認真….重點是平房…我的天啊,別讓我把註解寫的比主文還長,好嗎?﹞。
 
這個事情該從何說起?有個叫阿梅的,可是他名字裡沒有一個梅字,後來我猜應該是原本大家叫它[阿妹],她年紀漸增之後,大家就順勢改叫她阿梅,她先在我店面的右邊開店,後來搬到我的左邊開店,我常笑稱她說從我家隔壁搬到我家隔壁。後來她跑路了,留下了一张字條和1000元,說是要幫[黑狗仔仔]買狗飼料的錢,阿梅之所以跑路是因為起了太多的會,以會養會最後崩盤了,還有更深一層的原因是起會的會腳有些是單身、離婚的男性,以烤香腸為業的殘障中風、有在保全上班冬夜的凌晨死在櫃台上的、有打零工的生病暴斃的…..。阿梅當然也有找我跟會,我問她一個會標起來有多少錢,她說有12萬,我說你這個會乘五都不夠我花….,我還是跟銀行借就好了。所以很多鄰居說我住在她隔壁竟然沒有被倒到會,真是不可思議。
 
後來的某天,我因為看法拍的住址所以進到基隆的成功市場附近,結果竟然讓我遇到了[阿梅],瑣碎的事不說,她第一個落腳的位置就在自來街的高架橋下,然後又搬到斜對面的房子賣餐飲加投幣式的卡拉OK,這裡是基隆傳統的風化區,有時候坐在這裡遙想以前各國的船員經歷長時間海上的航行,下船狂歡揮霍的光景,對照這遲暮的風華,真叫人不勝唏噓。她現在又跑路了,其實前一陣子在橋的另一邊有再遇到她,可是那個染紅頭髮、比以前圓滾身材稍瘦、操著一樣的口音、同樣手刁香菸的氣勢,她說:阿梅是誰?我也只能說:啊,我認錯人了!我現在再去基隆就不會再彎去自來街那邊去了。
 
法院真的很厲害,再偏僻的地方她都有辦法把你查封了來拍賣,還好拜谷歌地圖之便就不用像無頭蒼蠅到處亂撞,可是谷哥到的了的地方是輪不到你來承買的,所以這該你的東西通常都會有些的難度,有時候很多條件不具足的時候,這事情是沒辦法成交的,所以簡單說就是有沒有緣、而這個緣是好緣還是孽緣?
 
在法拍日之前當然先去看一下這個標的物,這個平房的共有人哥哥正好在二樓曬衣服﹝被法拍的是第第部分﹞,這個[哥哥]把我叫住,問明我的來意,就說她和她第地已經分管這個房子,他住二樓,他第第是住一樓....﹝我心想,二樓都有住人,那一樓的屋況不會太差吧﹞。在後來去阿梅自來街的餐飲卡拉ok店坐的時候,我只是在角落找個椅子坐下而已,這個[哥哥]進來喝酒、吃東西,和阿梅聊天對話之間說到的地點好像是我所勘察那個標的物地點,他說他所持有部份價值值百萬元之譜,我心裡一聽就打消了這個案子的念頭,我也不想潑他冷水,就讓這個案子1拍2拍3拍4拍的過去,其實拍定金是一個錢、整理是一個錢、如果對方讓渡所有權是一個錢、對方不讓渡不整理更是一個難。我自己評估就算我硬標了下來,後續的處理我也沒錢處理,所以就作罷。
 
去年的年底,我那時候的那個錢也花到尾聲了,而這個[平房]的法拍又捲土重來了,因為有難度,所以就等到年底,用剩下的錢標來庫存,說是庫存,可是因為有很多的前置、協商作業非常耗時,所以雖然沒錢我還是去談收購和修繕的問題,因為我估計百分之九十五機率對方不會答應,所以跟有錢或沒錢沒關係,可是程序上的動作還是要做,果不其然,首先牠自我的預期與實際落差太大,事實上房子非常的殘破,我繞到房子的上方看,房子的屋瓦用帆布覆蓋而且凹陷,屋內也到處漏水,甚至滲流到一樓,而一樓的[第第]早期還很正常有老婆有小孩,後來出了車禍又酗酒,整個人性情大變過著有如流浪漢的生活,常常撿拾資源回收的東西回來,還會用木材生火煮東西來吃…..看著[第第]從小長大的鄰居看了都搖頭,說著:以前都很有禮貌人很好,後來出了車禍又酗酒,沒喝酒的話就都很正常……..。跟[哥哥]因為之前有過一面之緣,所以我在房子拍定之後就去二樓找[哥哥]談,再見面時已經是一年之後,那是冬天,他從鋪有電毯的被窩裡爬出坐起,腰際間還有兩個尿袋,他說一年前他胃癌開刀,腎臟壞掉也插了導尿管,我就坐在這樣的人的床前,跟他談要收購他房子的事情﹝我覺得我好殘忍,可是又不得不做﹞,因為房子的屋況很差,屋頂要重翻、樓板要重新施做,我承諾劃出一個地方讓他住到[自己不想住]為止。見面再談的時候,他說房子不賣,可是屋頂、樓板拆除的錢他會幫出,可是樓板﹝我一樓的天花板﹞要用混擬土施作不要漏水那是我的﹝屋頂﹞錢我要自己出,而二樓的屋頂他沒錢所以不做,另外要修好劃出[三樓]的部分給他住…..,我當下就跟他說:以你說的這件事來說這步非常的老奸。他回說:你怎麼可以說我老奸。我說:我是說以這件事來說,這個事情非常的老奸,而不是說人老奸。
 
其實這間房子[哥哥]早過戶給他兒子了,所以有事情的話就該找他兒子談,所以最後一次見面是談國有地承租的事情,我是傾向[佔有]繳付使用補償金的方式,而不是[申租]繳付租金的方式,因為你承租之後,房子要修建、改建、增建都要報告核准,否則就違約要拆屋還地,而房子還需要修建何必要自找束縛呢?
 
六月四日考試的前兩天,國產局排定我另一個房子國有地申租案的現場勘察,我想乾脆就把那個[平房]的國有地申租案給補件辦了,當我打電話去問的時候,才知道那個平房的[哥哥]跟辦事員講並簽下切結書說那平房的所有權百分百是他獨自所有,我一聽氣炸了,本來因為考試需要兒讀了民法,結果他這個是刑法,趕快翻刑法來看,才想民法有一千三百多條,希望刑法步要有太多條。刑法210條:儰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14條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
 
等我到了國有財產署,提出法院的權利移轉證明書,證明對方提出了不實的切結。可是櫃檯後面主管的態度是註銷並且到此為止,原本我要去法院提告的行程也自我取消,因為氛圍不對,想想,1會佔有國有地的人本來就不會是好人2就是能力不足才會佔地居住。若是我去提告,不就平白給他5年管吃管住的好機會。而且現在監獄人滿為患,法官也不會花重本去關這一時鬼迷心竅的人,頂多罰個500元就結案了,而我呢?考試的前兩天還在太陽底下東奔西跑的又毫無作為……,所以就不了了之了。
 
前幾天我接到[哥哥]兒子打來的電話﹝姑且稱哥子﹞,哥子收到國產署的來文,上面規定要我和哥子共同去申辦租地,他問:為什麼?我說:申租土地以後就可以有申購土地的權利,所以如果你只有百分之50的權利卻謊報你有百分之一百的權利,那你就侵權,我的權利就受損了,你為造文書要被關五年以下…,他說那是他爸爸辦的,我說他是你的代理人,你要為他的行為負連帶責任……..我又說:已經很可憐了,結果你門父子再雙雙吃上官司…。我是不告啦,房子是給人住的,總是要有起碼的安全和舒適,如果還是談不攏的話,我最大的容忍度就是讓你爸爸住到他不想住,使用補償金就這樣一直繳下去…….。他說這樣他寧可賣給我……..。先掛上電話了。
 
星期日六月十四日,因為和人約十點出租房子簽約,所以我6點7點不到就去[平房]先收拾一些垃圾,因為星期日沒垃圾車,所以垃圾也只是先整理在門口,我之所以早來是因為[弟弟]7點不到就會出去流浪,去年年底有答應他讓他住到過完年,過完年後又說給他住十天,後來法院陸陸續續又以這邊的住址給他發文,我就沒有催逼他。十點約簽好了,答應給房客一台全新的數位液晶電視使用,昨天星期一,安裝好數位電視就轉去[平房]將垃圾拿到大馬路邊上等垃圾車,就在路邊一些媽媽婆婆就認出我要丟的垃圾是[弟弟]的﹝所以小偷不能亂當﹞,然後就問我是買房子的人嗎?其實是有照過面,可是還不熟,後來這些婆婆媽媽說這個[弟弟]已經一個星期沒見到人了,另外[哥哥]昨天已經不在了,我追問說:是[翁星]嗎?答案是肯定的,享年76歲,壽與屋同,希望他的兒子可以丟好球給我打。 

台長: 聊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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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分類下一篇:手,已經很久沒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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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给我儿子读书的权利
寫給習近平主席的一封信
——請給我兒子上學的權利
大把大把的錢送國外,稅想加就加,每年的稅收花不完,得年底突花;鎮政府大樓超白宮,公園、公路、廣場等建了拆再建;稅收全世界第二,民生全世界墊底;抓一個貪官就是上億,那些沒抓的貪官呢?兒童連在父母工作地上學的權利都沒有,涉及民生就說沒錢!這些錢都去哪兒了?
2015-06-24 09:01:07
版主回應
你可以來臺灣區打工啊,台灣的大學快不夠人數唸了,良禽擇木而棲,考慮考慮吧~
2015-06-24 11:50:43
Samatha
還在痛嗎?看妳敢不敢忍痛把手掌張開伸展到最打,然後用最大的力氣握拳、再伸展到最大、再用最大力氣握拳………反複5次,就好了,我不耐煩養病就這樣處理,照我個人的經驗,手,在剛剛的那樣範圍裡就可以正常活動,如果不行的話,反正醫生正在和妳處理妳的病症啊~

版主回應
謝謝聊聊天
3日養傷,煮一餐晚餐全毀
徹夜抽痛難眠
我剛才試了一次,抽痛有緩解耶

那我就雙管齊下,等一下照樣去復健,也繼續伸展/握拳

早安安!
感恩妳帶來好資訊
痛到刷牙隨便刷,用左手又撞痛牙齦
現在再去刷刷看
2015-07-20 06:58:03
版主回應
應該是肌肉沾黏,用兩條傷痕累累的水管來代替兩條肌肉[筋],這兩條並排的水管如果能自行復原,那靠在一起的地方會因為復原而沾黏在一起,做動作的時候這兩條肌肉是不同向的動做去拉引沾黏的地方.....[痛],所以要極限的動作來拉開沾黏的地方,然後再靠自身的復原機制來修復相靠在一起的肌肉而不沾黏在一起.....就這樣
2015-07-20 09:00:06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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