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與好友分享這篇文章

記過單、在我家

查貴子弟 (就是我本名咩) 就讀本校餐飲管理科 一年甲班 座號 25 號, 於94/09/21 因 攜帶違禁品--手機(安全檢查) 著予以記 警告 2 次, 乃一句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獎懲實施要點第10條16款辦理, 本學期至今功過相抵獎懲累積: 2警告,特此通知。 (上學期和下學期累積共三大過即退學) 別懷疑 這就是...

收件者E-mail:

請以分號區隔每個E-mail
例如:john@pchome.com.tw;mary@pchome.com.tw
信件標題:
與你分享這篇文章
訊息內容:
很精采的好文章!
如果你也喜歡,請轉寄給好友幫忙增加人氣吧!
您的名字:
さかな*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