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星期回家,一家五口都在!(其中一口是我姐夫)
很和樂的大團圓~~
中午看著新聞,正好播到了今年的同志大遊行...
誇張的打扮和醒目的彩虹旗..
除了爸媽以外的3個人都沉默不語....
爸爸說:這是違反上帝的行為!
我除了沉默和臉上沒有多餘的表情以外,沒有什麼能作..
我的爸爸是一個牧師,
我的家庭是一個從前三代就虔誠信基督的家庭...
出生以後在信仰上就完全毫無選擇,
就像我無法選擇誰來當我的父母....
我不怨我處在這樣的環境,
我也不怨上帝為何給我同性戀的身分...
在這個家庭得到的愛,
一分一毫沒有少過.....
我所擁有的生活品質,
擁有的美好內在,
一切的一切都是我的家庭和信仰給予我的...
甚至不需整形的外貌,
我都要感謝家族純正的排灣血統!
沒有他們的培育,我相信我不會是現在的這個我!
人家對於牧師的女兒,
似乎總有些莫名的標籤貼在上面...
一定會彈琴、會讀書..
乖巧有禮貌、信仰虔誠.....等等
似乎他們忘了牧師的女兒也只是人啊!
就像是總統也會放屁一樣的平凡....
很奇怪的,刺青穿耳洞似乎不被允許...
喝酒上夜店徹夜不歸,形同犯了會下地獄的大罪!
心情不爽想罵句髒話,也要看看旁邊是些什麼人?
在爸媽的面前,我們最好做到一百分...
部落太小了,眼睛太多了...
讓我覺得壓力太大了...
或許這也是讓我一直想要往外跑的原因吧...
大帥一直覺得可以跟牧師的女兒在一起,
很不可思議...很違反禁忌..
差一步就踏進地獄..
但,脫去所有的外殼,我也只是個凡人...
只是個女孩啊....
無論我的身分何時在家裡被公開,
無論跟我生活環境裡的一切是多麼的衝突....
我愛我的家人,不可否認。
我甘心接受我將會遇到的所有困難...
這是源自於愛,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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