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師,別稱為法利賽人,這是聖經用語。指猶太人的一些教士階級人物。有拉比、祭司、大祭司等職銜,但是這種人並不只存在於猶太人。
「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他們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
「他們一切所作的事,為的都是叫人看見。喜愛筵席上的首座,會堂裡的高位,又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安,稱呼他拉比(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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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這種人真的很多很多。而且通常有某種權力或者輩分高。律法師很多時只懂得講說、辯論和教導律法,但自己卻知而不行。為何我會說,這種糾紛在人群團體是常見的呢?就是這種人真的不少(汗)
嗯,我曾在一個團體(生活實體)中長期擔任大專生的小組長,但是後來對很多事情的看法跟一些人不同,於是陷於冷戰。後來我便不作了,但仍然留在那個團體裡,而且心裡的意見愈來愈多,常常冷著眼看著他們作事,在心中嘲諷批判他們(汗),不過我這人口風真的超緊的…倒是很少跟別人說三道四,頂多偶爾跟一些朋友討論過就算了。(我的確很討厭七嘴八舌,尤其是以前:P,是正派的律法師。不過律法師就是律法師,並沒有比較高級)
那時心裡想著的是:哼,看你們用那種方法能撐多久?(狂汗)
這種情形持續了一年之久吧…直到我搬回台中。後來回到台中,同樣的事情又重
演了一次(爆汗)。這次倒不是我有意見啦…而是一些長輩之間的問題。我便發現
到,其實到處都有這種事(核爆)。於是漸漸地,我發現到自己的心態其實很可議
…就算彼此意見不同,也不該是那種心態。於是我更漸漸發現,問題出在哪裡。
人.權力.私欲.包藏在熱心與自以為公義的外表下。
自以為是,自以為懂,其實幼稚得可以(核爆)。我之所以冷眼,是因為我不再受到他們重視,被排除於權力核心以外(汗)。我的熱心,其實大部分是為了自己的虛榮心,與表現欲,渴望被人肯定與注目,所以一旦不再是那幾個中心人物或光彩被人搶走後,便開始冷淡。沒有我,真的不行嗎?其實不是…反過來說,我這種自以為是才是最大的進步阻礙,對於整體團體而言。我把它當成是我個人表現的場所與私有物了。質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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