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這社會真的病了!台北兩名外型俊俏的15歲少年,去年底透過網路與多名少女謊稱談感情,將她們騙上床後,再稱「一起打拼賺大錢」,誘騙對方賣淫,甚至提供毒品。部分少女為了爭寵還拼業績,每月替兩少年賺進300多萬元,5個月來有12名少女受害,最小的僅12歲、最大的17歲。前晚警方將這兩名少年逮捕,被害少女昨被暫時安置,檢方將追查幕後是否有主使者。
警方表示,主嫌高姓少年言談老成,還會閃避警方跟監。他被捕後對逼少女賣淫竟理直氣壯說:「我對她們都很好,她們也很喜歡我,我們做想做的事,有什麼不對?我靠本事賺錢有什麼不對?」
另一主嫌劉姓少年被捕後則向警方哀求:「可不可以不要告訴我爸媽?」她的母親獲悉兒子開應召站,到警局後痛哭至休克送醫。
闊氣聘8人律師團
兩少年昨被移送板橋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訊問,裁定責付家長帶回;兩人與共犯何正雄(29歲)等8人前晚落網時,還請8名律師到場辯護,昨訊後全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等罪嫌送辦,何嫌等昨深夜陸續被交保。律師張建鳴指,兩少年誘騙12名少女賣淫,並以毒品控制,得處10年以上徒刑,依一罪一罰原則,最重恐面臨12個10年徒刑,但因2人僅15歲,依《刑法》得減輕其刑。
每月進帳300萬元
警方調查,高姓與劉姓少年分別就讀國中三年級與二年級,去年底架設「月光時尚娛樂經紀公司」網站招攬小姐,旗下3處應召站每月進帳300多萬元,2人各得30萬元,其他的分給何正雄等6名應召業者和旗下小姐,何嫌等負責開發客源。
今年3月,警方救出兩名失蹤少女,發現兩人誤信高姓少年稱「絕不會強迫小姐作S(性交易)」而落入陷阱,被帶至中和區摸摸茶店上班,每天都遭酒客抓奶、摳下體,甚至性交易。
惡父幫子說謊蹺課
警方循線在高姓與劉姓少年經營的3處淫窟外埋伏,隱密架設DV蒐證長達2個多月發現,高姓少年不但在部落格貼上自己的帥氣照片引誘少女,還貼上一大疊鈔票照片,引誘少女「加入我們的大家庭!」甚至宣稱會從身邊「辛苦打拼認真」的少女中,挑選將來可享榮華富貴的「女主人」,讓無知少女誤信謊言下海。
身材高瘦的高姓少年家住北市木柵區,母親早逝,父親在夜市擺攤賣雞排;荒唐的是,他早出晚歸接送少女賣淫,學校缺課連連,但他父親見兒子賺大錢,竟替他向校方撒謊請假護航。
劉姓少年獨自在新北市新店區租屋,並與3名賣淫少女同居;劉母原以為兒子只是不愛讀書,努力打工養自己,前天接到警方通知兒子仲介少女賣淫,完全無法相信,劉父則氣得不願探望兒子。
兩少年落網後,僅坦承用網路廣徵少女到酒店工作,否認媒介賣淫。獲救少女則向警方表示,兩少年要她們做半套甚至性交易,半套性服務收費1800元至2000元,全套2800至3000元,兩少年與店家每次可抽800至1000元。
受害少女最小12歲
被救出的12名少女,年齡在12至17歲。少女供稱,她們利用課餘接客,每晚回家,父母均未起疑。
高姓少年就讀的學校校長昨訝異說,該名學生常請假,學習成就較低落,平時會抽菸,校方已介入輔導,發生此事老師感到驚訝與遺憾,後續將對全校輔導。
人本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痛批高姓少年的父親,「這父親已失去照顧孩子的資格!」認為他將金錢放在小孩的發展前,生存觀與價值觀已嚴重扭曲,且有觸犯《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之嫌,得處2萬至10萬元罰鍰並公告姓名。大葉大學教育專業發展研究所教授黃德祥也痛批 :「不只這些少年、少女價值觀偏差,他們的父母也有嚴重問題!」
少年罪犯 特殊案例
◎11歲 最年輕駭客:2007/09/01高雄縣一名11歲駭客不滿替桃園縣某公司架設網站,只拿到1500元酬勞,竟於該網站植入木馬程式變成色情網站,遭警函送法辦。
◎12歲 最年輕詐騙集團假書記官:2011/04/20台中市一名12歲少年因蹺家缺錢,加入詐騙集團假扮書記官,穿著過大的成人西裝、提公事包,模樣怪異引警攔查被逮。
◎13歲 最年輕詐騙叩客妹:2009/11/05台中一名13歲蹺家少女加入專坑中國民眾詐騙集團,假冒客服員騙取個資,業績是同夥中排名第一。
◎16歲 最年輕殺手:2011/01/20少年殺手廖國豪16歲起,陸續犯下槍擊命案,造成2死1重傷,遭判處合併執行25年徒刑,創下少年犯罪判刑最高紀錄。
註:此表所列日期為落網日期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