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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9 20:24:27| 人氣5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 2 )HANG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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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研究 4 ]
上吊未遂的悲劇‧法蘭克永井

一九八五年十月,歌手法蘭克永井氏(當時五十三歲)在晚上十點鐘左右演出結束回到家裡,和妻子喝了一點啤酒,十點半左右睡覺。可是到了半夜,走出臥室後長時間沒有回來,妻子出來尋找時,發現在一樓和二樓中間的螺旋樓梯的扶手上,套上四五根領帶上吊了,那是半夜三點鐘左右。
救護車趕到時,永井氏沒有了呼吸和脈搏,昏迷倒在那裡。送到醫院時已經瞳孔放大,處於「即將腦死」的狀態。
可是經過四五天後卻奇蹟般地恢復知覺。一個月後會說幾句話,給他看《戀君》曲名時,他還認得出「君」字。後來又恢復到會寫「永井」兩個字。
後來他又多次入院出院,現在已能做些散步,也能用卡拉OK唱熟悉的歌曲,顯示了進一步的恢復。儘管如此,他還不能辨認前去探病的妻子和朋友,有點近似老年痴呆症的狀態,一九八九年又成為禁治產者。
他把這次的體驗講給友人丹波哲郎氏時,是這樣說的:
「剛上吊就呼吸困難,視野瞬時變成紅色後又成為漆黑一團。看到在空中自己的臉歪了,逐漸聽見奇妙的聲音。聲音逐漸變大,消失在黑暗的隧道裡。自己忽然上升,浮遊著穿過牆壁和門,可以看到下界的情況。突然注意到自己站在平地上,從前面的花園聽到了優美的音樂,還聽到了已故的友人和親屬的聲音,被懷念和相會的心情所驅使向前走了過去。那裡有條三岔的河流,但一股不知什麼力量把我拉了回來。」
永井氏之所以企圖自殺,是因為從前的情人提出她所生的孩子是他們倆人的,要求撫養費而苦惱的緣故。


[ 檢驗本例 ]

極為轟動的上吊未遂案例,恐怕也僅此一例。即使被認為既遂率是百分之一百的上吊,要是很快就被人發現也就不會成功。
上述例子若從停止脈搏來看,可能已上吊了十分鐘以上。但有的專家認為「(從恢復到現在的地步來看)被發現的時間是剛剛上吊三至四分鐘,腳部和臀部應該是著地的。不過,即使性命得救,被損壞的腦神經,不會再恢復。」
它將留下怎樣的後遺症,永井氏的情況已經說明。腦子的神經細胞,自血液不再循環之時的瞬間就開始損壞。這是非常可怕的,上吊未遂是可怕的!
據其本人所說,在剎那間(通常是水平的)失去知覺,視野通紅後又變成漆黑。以後的奇妙的體驗,可稱為「臨死體驗」,據說許多瀕臨死亡的人都經歷過。


[ 案例研究 5 ]
高度九十一公分的上吊‧聯合赤軍最高幹部森恆夫

一九七三年一月一日,在東京拘留所的森恆夫(當時二十八歲)於單人牢房裡上吊自殺了。其本人是作為一九七二年一月組成的武裝革命集團。他的「唯槍主義」提倡只有依靠武器革命才能成功,在群馬縣山岳地下司令部進行武裝訓練,一九七二年二月被捕。他供認了自己以十二名「赤軍戰士」、「行動不是革命的」為理由,而進行殺害的事實,九月被移送東京拘留所,等待開庭審理。這個私刑拷打殺害了十二個人的事件,比起逃亡的赤軍士兵占據淺間山莊事件更令人感到「閉塞集團中的瘋狂」,一時震驚了日本社會。
在第二年的元月一日,和平時一樣森恆夫把早飯和午飯都吃光了。下午一時三十八分,巡邏的看守還看見他坐在塌塌米上看書。但在十四分鐘後的一時五十二分,看守再次探視單人牢房時,他在高九十一公分的鐵欄杆上用六十公分長的毛巾打了結,把頭套進去上吊了。
醫生趕來打了強心針、做了人工呼吸,都無濟於事,約一小時後斷了氣。
據說,他用身邊的衣衫綁住了雙腳伸在那裡,形成「く」字型吊在那裡,也有人說死去時的形狀好像是「將要坐下來的樣子」。對這一自殺的分析是,當時自殺時「將綁住的雙腳用力向空中踢出,於是重力加到毛巾上勒住了脖子。」
發現時雖已失去知覺,但靜脈則與活的時候一樣沒有變化,也沒發現出血和失禁。
他留下了兩封遺書,據說內容是承認了唯武器主義的錯誤。又聽說他從自殺的前幾個月起就愛讀聖經,對基督教起了很大的興趣。


[ 檢驗死因 ]

他的臀部著地了沒有?
他是身高一六三公分,體重五十四公斤的小個子,使用的毛巾為六十公分,也很短。在欄杆打結套上脖子,那麼脖子就緊緊靠在欄杆上。事情的巧合是,他的腰部特長,加上毛巾收緊勒住脖子,他的臀部可能還不曾著地的。
就是說,一個體重五十四公斤的男子腳著地,背靠著牆上吊的方式,在十四分鐘內是不可能甦醒的,這是證明上吊的簡便和短時間可斷氣的有力證據。
話雖如此,為了革命而進行的不懈努力和磨難,最後都放棄堅持很久的信念,且又歸依了神明,然而畢竟沒能獲救而自殺,該是多麼可憐的事。
不過,雖說是在二十年前的事,相信也能引起革命本身就遠比對十二個同夥人私刑殺死的事要瘋狂得多。


[ 案例研究 6 ]
在精神病醫院上吊獲救的婦女

一九八二年五月十七日下午四時四十五分。在某精神病醫院,一個住院中的婦女陷入興奮狀態大喊「把我殺了吧!」於是被送進保護室。四十分鐘後的五時二十五分,爬上用好幾條被子疊上的窗格後用毛巾上吊了。發現時呼吸、心臟都已停止,被救了下來進行了人工呼吸,用了強心劑,五分鐘以後出現了自發性呼吸和微弱的脈搏。
儘管如此,整整兩天沒有知覺,第三天好不容易對刺激有了反應。第四天起恢復了知覺,一周後能進食流汁,第二周起進行了「恢復自我訓練」,再過兩周後能和其他病患一起過集體生活了。但記憶力卻減退,喪失了從前的積極性,總是躲在人後,對看護者的依賴也多了。
這個婦女在她二十六歲後,在這個醫院裡住了十三年,在此以前還在其他精神病醫院住過三次。一九七九年出院後到附近的綜合醫院工作,因與單位的男員工產生摩擦而放棄了工作,並與另外的男子同居,不久開始不吃東西,大喊「殺死我吧!」,過了兩年又住院了。上吊是在半年以後的事,這是第三次的自殺未遂。
她的經歷是,中學畢業在毛巾工廠工作六年,二十三歲結婚,第二年離婚,生了個男孩但不久小孩死去。
還有,她姊妹五人中包括她在內的四個人都分別有自殺未遂、企圖自殺的行為。


[ 檢驗本例 ]

就像護士們所說的:「是少數因發現的同時醫療人員迅速處置,起死回生的稀有例子」;也是雖然心臟一度停止,但未到死亡的極少見例子。從空白的四十分鐘中,減掉堆放被子的時間,大概是上吊十五分鐘後,心臟剛剛停止的時候被發現。
雖然有四十分鐘和足夠的高度但未能致死,這和森恆夫的例子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在醫院或牢房因有監視所以及時被發現,自殺是困難的,尤其是醫院因急救設施齊全,更加困難了。
從這些未遂例來看,或許會想上吊也並非是那麼簡單的。但是,畢竟這些都是極稀有的例子。從每年有一萬多人死於上吊,而且既遂率幾乎是百分之百的效果來看,上吊仍舊是榮登自殺手段的寶座。
可是,這個人的後半生究竟是什麼呢?它已遠遠超越了不幸或倒霉。從旁看來這才是「活地獄」。從留下的後遺症來看,或許不去救她還來得好。

台長: 小倖╳ 叔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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