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花花的初見面是在樓梯間,她很慌張,深深覺得為了滿足自己的好奇心而陷入困境很不值得吧…我想。
我替她開了門,讓她回到自己熟悉的地方,心底暗暗告誡:『下次別再亂闖亂晃啦!…傻妞』。
後來發現花花其實住在我家這條巷,紙箱是她的家,有一餐沒一餐是她的生活。
之後我習慣下班回家就到7-11給她帶條熱狗,怕生的她和我越來越靠近。
上班的時候她會跟著我到公車站,我則會催促著她說:『在下雨,快回去﹗』
她還真的蠻聽話的到巷口就停止,後來我發現她的活動範圍其實只有443這條巷。
花花開心的時候不搖尾巴而是晃動身體;她會保持距離的跟著你;她猶如畫上眼線的雙眼會有點冷漠的注意著你,但絕對不是驕傲不屑那種,她只想要有自己的安全距離吧…我想。
十二月三十一號那天回家的時候,本想給花花帶個便當,當是給她的跨年禮物,但我又想便當都好鹹,我自己都不愛了,花花還是不要吃的太重口味比較健康,心裡暗自打算不如2009第一天給她白煮碗牛肉片,今晚就照舊來根原味熱狗吧…我便興奮的回家準備跨年party的行頭,
可是跨年之後我得了『high翻天之後徹底沉沒症候群』怎樣都好難走出門。
2009年一月二號,晚上,天氣好冷;肚子好餓,我想起了花花,我翻了件舊衣服想給花花。
我帶著沒有調味的雞翅回到巷口,花花的紙箱不見了,花花也跟著不見了。
我左手拎著要給她的舊衣服;右手提著要給她的原味雞翅,從巷頭走到巷尾,再從巷尾尋回巷頭,花花~不在這裡。
到今天,要給她的舊衣服還塞在我的車廂裡;要給她的原味雞翅還囤在我的冰箱裡。
有些早知道的話語我不敢接…
有些畫面的可能性我不敢想…我就當~花花流浪去了。
∥真討厭,用心了,也就牽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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