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6-04-17 15:45:41| 人氣606|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愛情釋憲第9條~前男友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對於已經分手的男人,10不會主動聯絡
當初會分手...也就不想給你好臉色...哼!!
像普通朋友一樣講話算是很人道了
所以~

請B先生不要再傳簡訊”我很想妳,妳勒??”
那10只會回傳”一點也不,白痴!!”
也不要故意可憐裝可愛
10最討厭男人不像男人
也不用故意在10生日說要送LV
膚淺的把10定位,還好我有跟你分手

請T先生也不要在MSN上問10要嫁了沒?
當10跟你說”我還沒要嫁,沒人求婚,我要嫁給鬼喔?”
也不用認真的回答”那我是鬼啊!!”
那麼想要10嫁出去,等我結婚你沒包個6萬6說不過去...

還有Y先生,不用一直找10吃飯了
因為我這輩子會離你遠遠的...
對於你們幾位...
10是不念舊情的...不要用死纏爛打這招...沒用!!


台長: 10.艾爾莎
人氣(606) | 回應(1)|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男女話題(愛情、男女、交友) | 個人分類: 愛情釋憲!! |
此分類下一篇:愛情釋憲第10條~原則
此分類上一篇:愛情釋憲第8條~外遇

那...
男友的前女友呢?
2008-11-30 23:52:35
版主回應
男友的前女友...
通常分手女生都狠心
一刀兩段
還有聯絡的
我只能說男朋友要小心
2008-12-02 15:58:30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