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一個人、一件事、一首歌、一段詩詞,甚至一個念頭,都可以讓我們捕捉到寫作靈感。
書中的某篇文章,某句詞語,一樣可以讓靈感源源而來……
可是呵,如果為了尋找豐富的靈感,而在網路“搭”上各種不同身份的網友,然後有目的地獲得寫作靈感或“某方面知識”後,立即中止網路交往,再另覓“獵物”,繼續找尋靈感來源,那就有不道德與玩弄之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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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唸心理學的網友,或許自認男人只有賺到,不會吃虧;又或許為了尋找靈感寫論文吧,於是,為更進一步瞭解一夜情,出賣了自己的肉體,和陌生女人達成共識後,靈魂暫時與動人的裸體二融為一,完成了一夜情。
事後,再引以為榮地,以他心理學的“專業知識”寫下了一篇凡人都愛看的一夜情……
最討厭這種有企圖有目的之網友。
尤其在證實了當初所說皆被我言中時,我更極之厭之惡之。
倘若再把這種不負責任的人的友情,呵護於心之一隅,簡直太浪費心靈深處某個角落的空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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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他身份忽男忽女,我都能夠“認”出他。
對於被我“認”出之後,他仍不敢“站”出來面對我,還裝出一副理直氣壯地要我儘快澄清對他的“誤解”,隨後竟刪除了我給他的留言。(或許我之後“澄清”的留言不利於他吧。他只保留了對他有利的留言。)
此時的我,心中已不再有一絲遺憾,連僅有的那麼一丁點眷念也蕩然無存了。
(不知情的一個她竟然迫不及待,急切地出面為其親愛的他辯解。對於她的激烈反應,我懶得也沒有必要去回應,只覺實在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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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是否他還真有點“良知”,來“看”我時,留下最後一句:近來好嗎?
呵呵,這是關心?抑或一貫的“伏筆”? 我嗤之以鼻。
姑勿論是何居心,過去的回憶已變得脆弱,未來也不會有。
他──再也掀不起我心底任何漣漪……
當明白,
友情被利用,
我不會再挽留。
當思念不再,
我知道,
那份友誼也已無法重來。
當歡笑眉宇間展現,
我知道,
一切已抹掉,了無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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