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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24 22:45:49| 人氣45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原來不是免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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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沒告訴我,住院醫藥保險的條規是只負責住院費用及出院後一個月內的複診費。

住院首日,醫生證實我腳沒斷、骨沒折後,搶著賺40多千的手術費去了。

腳痛又腫,未獲配給藥物,護士不理我,醫生也未正視我的投訴,嗯,我被“遺棄”了……感覺真不好受。

好不容易挨過了半夜的“寒冬”,疲倦地合上眼卻被換班的護士“挖”起來整理床單……唉,真受罪。

向來對醫院存有陰影及恐懼感,因此,獲悉他可出院,我也急急嚷著出院。

一個拿枴杖,一個坐輪椅,探訪者都笑稱我們是“患難夫妻”。
(特別感謝光華的李興前和周福平,還有前同事芳濟及女友也百忙抽空前來探望。)

出院時,賬單上竟然出現了許多藥物名詞,哦?院方何時供給我這麼多藥物呀!呵!不理它,反正保險出錢。

之後,我照醫生指示去複診,前後共兩個月。嘩!幾百令吉的藥物喲。有一回最高記錄是RM330,醫生給了一個安全支撐腳踝的輔助器。抱著“免費”的心理,所以照拿不誤。

時至今日才知道,醫藥保險僅付還部分複診費。噢,my god!

他說:若早告訴你,你肯定不去複診了!
哎,對,我就是這樣。現“米已成炊”,荷包大出血,只好忍痛了。

──此為第三聲無奈

台長: 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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