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秋芬 15 Jul, 2021
桌球界的金童玉女傳出離婚的新聞,從今年年初各種揣測兩人婚姻衝突的細節、兩人原生家庭的介入等訊息佔據新聞版面,到近期終於落幕了。
一樁婚姻從甜蜜走向結束的各種甘苦,只有其中的當事人最清楚,所幸他們二位就婚姻、後續孩子的照顧做了很好的處理典範,雙方透過家事調解進行溝通與協商,使紛爭迅速落幕,讓大人與孩子的生活及早重新開始。
但筆者介入協助的家庭大多不是如此,且經常在司法、各自原生家庭、子女的學校,甚至是網路上開啟多個「戰場」,這樣處理離婚的作法往往讓彼此的關係、親子關係最終走向毀滅之路,使得身處其中的孩子需要耗費一生來處理這些童年的負面經驗。
孩子成為離婚訴訟的「助手」?那些孩子的故事1
15歲的女孩被診斷為憂鬱症已經兩年,經歷多次住院,仍常反覆的自我傷害、中輟。四年前,女孩的父母開啟了離婚訴訟等多達十幾起的互告案件,這些家庭的混亂歷時三年終於落幕,但女孩的痛苦並沒有隨之結束,當年她被迫在法庭上陳述父母衝突、父親的不是,讓她有著很深的自責感。對於父母每次見她,總是互相控訴對方的不是、對於母親總是在父親要求見她與弟弟時表現冷漠、母親上演的悲情戲碼或給予的雙重訊息,都讓她感到無比的厭惡。
當這一切無法言說的情緒淹沒她時,她選擇用刀子在手臂上劃開一道道的傷口,看著鮮血滲出,女孩頓時感到放鬆,但同時耳邊又響起母親這兩年反覆的叨唸:
早知道妳現在這麼麻煩,當年我就不要爭取你的監護權......
20歲的男孩在小學四年級時面臨父母的離婚訴訟,以及探視的衝突。他記得當年法官要他出庭表示想跟誰住,於出庭前父親告訴他:「如果你選擇了媽媽,這輩子我再也不會見你了,我會當作我沒有你這個兒子,我也不會負擔你的費用。」相較於早已離家半年、只能到學校看他的媽媽的不確定性,男孩只能選擇爸爸。
即使當年於出庭前開始拉肚子、作噩夢,一進到法庭就緊張到發抖,當年10歲的他仍牢記爸爸的交代,父母離婚後,他再也沒有見過媽媽。阿嬤說媽媽不要他了,一年以後爸爸再婚,他被送到阿嬤家,男孩覺得他也失去了爸爸,於是他一直處於害怕失去、害怕被拋棄的深淵中,無法與他人建立長久的關係。
這次他因強迫症而走進大學諮商中心,在諮商中泣訴童年時期父母種種作為對他的自我價值、情緒、人際的影響,帶著懊悔與自責、被拋棄感長大的男孩,內心的空虛與無助,彷彿還停留在那個10歲的小男孩。這些年來男孩時常被噩夢驚醒,他想問媽媽:
妳過得好嗎?媽媽妳不來找我,是不是妳還在生氣我當年在法庭上的選擇?媽媽我想跟你說對不起......
法院對大部分的人來說是個高壓情境,這些被迫涉入父母紛爭的孩子,為了父母走上法庭陳述父母的不合、做出選擇。但是那些出庭陳述帶來「背判父母一方」的內疚,卻如鬼魅般如影隨形,持續影響孩子。
一段看似孩子於法庭上10分鐘的表意,但背後卻是孩子早已處於父母衝突、拉扯中的壓力;父母雙方處於司法歷程中的焦慮、各式情緒也早已渲染到孩子身上,再加上孩子出庭前、中、後的身心壓力:如出庭前父母各自下指導棋,出庭後的責罵等,不管7歲、10歲甚至年齡更大的孩子,其心理能量是扛不了的,於是孩子的心理開始扭曲、於是孩子心理病了。
不過,在離婚訴訟當下,很多眼中只有如何攻擊對方的父母,看不到這些衝突在孩子心理播下的種子,也不知道會影響孩子什麼?影響多久?但在我的工作場域見到也許5年、10年、20年後,孩子病了,在身心科門診、在諮商中泣訴這段毀了自己人生的父母衝突。
放下執念,才能在廢墟中站起來
生命中、關係中的不公平、痛苦和死亡不可避免,得不到、留不住、不得不也是人生常態,沒有人能不被生活中的痛苦與壓力所影響,選擇處理問題的方式也須承擔相對的代價。若身為父母的一方或雙方,此時仍想交由法官審理來處理關係中的苦、恨、不甘心、憤怒、不公平,這歷程只會使這些情緒再升級。
憤怒使得有些當事人會說「我就跟他告到底」;受傷會使父母處在一種如果對方不這樣做,自己就不會痛苦,「是你對不起我」、「都是你害的」的被害者位置,於是用小孩來逞罰、報復對方,想以強力的報復手段告訴對方「我受的傷有多重」,不惜讓對方不好過,但其實自己也不好過,而自己的下半生、孩子的人生都捲進這一場復仇大戰。
也許在此刻,心裡受傷的父母可以停下來想想,值得花時間與心力與曾經的家人,或你口中不屑一顧的人對薄公堂、持續糾纏嗎?還是選擇運用家事調解,讓生活盡早重新開始,各自回到原本的生活軌道?如這對桌球明星給我們的示範,將力氣花在拚經濟、陪伴孩子,讓孩子可以好好的長大。尤其當今COVID-19仍影響著我們的生活,疫情並沒有讓世界停下來,每個人在自己的生活找到可控制感、讓壓力有停損點,是很重要的。
離婚即是「重啟」,如何學習各自生活又共存?
離婚是兩個大人關係的結束,而非親子關係的結束。父母的和平相處、離婚後不缺席孩子的成長,都是孩子成長中強大的心理支持。如電影《年少時代》中小男孩梅森的爸爸告訴兩個孩子,即使孩子搬到800公里外,他還是會兩週跟他們見一次面。
故隨著時間可以看到孩子成長中面對生活與家庭的各種變動與挑戰,如搬家、轉學、嚴苛又施暴的繼父,但生父的定期會面與陪伴,成為孩子面對困頓時很重要的心理力量。電影中相較於嚴謹的媽媽,充滿藝術氣息、浪滿又隨性的爸爸也豐富了孩子的成長世界。
但筆者工作中所遇見的父母,卻有不少於離婚中、離婚後迫切想切斷孩子與對方的關係,也許是因為在婚姻關係中受傷、因為對方不是自己心中合格的父母,於是在孩子面前、在司法場域踐踏這個關係,拉孩子「結盟」排擠另方父母,卻導致孩子無形中也學會了關係霸凌。
筆者藉此呼籲,愛孩子就請不要和他結盟,孩子與父母要有適當的情緒界限,孩子需要知道他可以擁有與父母不同的感覺。例如孩子知道爸爸討厭媽媽,但他可以喜歡媽媽,這是他自己的感覺,孩子是獨立的個體,離婚不會讓人生就此停擺,終究父母會有自己的新生活、孩子也有自己的人生。
我們經常見到父母於離婚後視另方父母為「病毒」般的存在,想盡辦法透過司法阻止對方見孩子,那不如試著轉換學習英國政府最近發出的訊息:「學習與病毒共存」(Learn to live with this virus),而不再是防堵策略;學習面對離異後仍需與對方共分親職,所有的家事專業人員如律師、駐法院家事服務中心的社工、心理師、司法人員就好比是疫苗,幫助父母增加面對此時家庭關係的能力,協助雙方能和平共存於孩子未來的生命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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