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 現代才出現的專有名詞
並不代表遠古時代就沒有家暴
只是當時的社會讓它合法化
因為丈夫有管教妻子兒女的權利
所以不當的暴力情況被認為是合理的
然現在人權高漲
只要動到對方一根寒毛
輕如賞巴掌重如拳打腳踢
往往可以訴諸法律途徑
讓家庭裡的弱勢者多了一份保障
但 難道這些受到暴力威脅的弱勢者就無辜
就沒有責任嗎
因為害怕另一半的拳腳相向與恐嚇
所以選擇默默承受
心裡想著其實他是一時衝動
並不是有心故意傷害自己
一次又一次的原諒
只是讓施暴者覺得自己沒錯
到最後不只是家人受到傷害
難保哪天在社會上和人起口角之後
不會因為"一時衝動"而持刀砍人
貫性而且長期有這種"一時衝動"情形的人
真的衷心的非常建議你
去精神科掛個號
和醫生好好聊聊你的心態你的想法
不要覺得看精神科醫師是丟臉
如果像精神病患罵別人有病
那才是真正不要臉吧
所以奉勸各位
如果發現自己異於常人
請勇於向醫生求助
不要讓這紛亂的社會
再徒增一些憾事與亂象了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