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我在2月23日上班遲到的事
當天因為遲到了,趕緊補救跟值勤官說聲抱歉
另外再補個假單(以為這樣就沒事了,歐太天真了)
週一趕緊忙著公事,最高長官說要會見
一開始還以為要問公事上的進度
錯錯錯,一點心理準備也沒有
直接被說要要處分,且請我說明原因
我誠實的說明原由,長官竟然生氣開始責罵(敦敦教誨)
結果,一個遲到的結果演變到後來居然是寫報告
結果,其實我很不爽
也許 一事論一事吧!!
也許我需要檢討的是不會看人臉色以及應變能力不足
但是,我還是很不滿
對於自己的同仁,如果總是要求高效率
卻不人性化管理,另以外商公司的角度說沒有能力的人就fire
我不覺得,這樣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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