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一位媽媽到學校落淚抗議,因為自己的孩子國中讀了三年只領
到一張修業證書。由於經常曠課、抽菸、不交作業,這個學生國二下
學期操性成績才54分,學業成績有三學期不及格!
批:孩子犯錯的時候,家長在哪裡?如果家長當初能及時拉住孩子,
今天會產生無法挽回的局面嗎?
◎苗栗縣一名小學生上課不守秩序一直講話,老師規勸他,他還是一直
講,老師情緒激動就動手打了小男生的頭兩下,結果因為力道太大,
小男生頭部創傷,前額瘀傷,家長一氣之下告老師傷害。最後,老師
不但付出55萬的和解金,還遭到法院判緩刑兩年。事後,小學生轉到
另外一所學校就讀,一樣常犯錯,老師準備要體罰他時,小學生比了
兩次5,暗示老師打我要賠55萬!
批:體罰是違法的,這點無庸置疑。但整件事情,孩子學到了什麼?
不導正孩子的想法,以後家長要付出的代價絕對超過55萬!如果
有一天,這家長要打小孩,小孩也對家長比兩次5,那會是什麼
情形啊?
◎除非有證據,教師才能搜學生書包。
批:樂見其成。老師在種種限制之下,最後只需要「專心教書」就好
。校園安全就交給警察,不知道警察有什麼感想?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