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大家先來看一段新聞:
借提款卡予兩陌生人匯款
女受騙失財逾萬
【本報消息】一名十九歲少女聲稱日前在新馬路議事亭前地遇到兩名女騙徒,被騙去提款卡內一萬一千多元。
聲稱被騙的十九歲少女任職售貨員。向司警報稱,在本月十八日晚上七時半途經議士亭前地時,遇到兩名二十多歲的女子。兩人以不流利的普通話稱來自台灣,因帶來的信用卡無法使用,只能靠馬來西亞的“叔叔”匯款應急,但匯款須借用銀行戶口。兩女請求事主借用銀行戶口,以便“叔叔”匯來旅費,更希望借用事主的提款卡,以便提取匯款。有人稱為保障雙方,一行到附近某銀行查看戶口金額,以便將來款項匯到時,分清戶口本身的金額和匯款金額。經查看,戶口有一萬多元。
事主答應兩女要求,借出提款卡給兩女過夜,並提供密碼。兩騙徒表示,翌日上午八時會致電事主,相約還卡。事後,事主一直未接到兩女電話,懷疑受騙,立即把存摺帶到銀行“打簿”,惜戶口內一萬一千多元已不翼而飛。
事主向警方提供兩人的外貌資料。司警目前正尋找兩名二十多歲、身高約一點六米、瘦身材的女子。
相似的街頭騙案曾於本年六月發生。當時一名科技大學內地女生報稱在氹仔遇上騙徒,被騙走用來交學費的三萬六千元現金。司警提醒居民,遇到有關情況時應提高警惕,切勿將信用卡、提款卡和金錢交予對方。
看完這則新聞,我的反應真是"投曬降叫救命",我不知道那兩名來自台灣的女子有何絕超,或者是如何過人的口才,可以令一名已經有思考能力的成年人作出如此輕率的決定,把提款卡交予陌生人.
我知道世界上有種人的好心腸是我這種凡夫俗子無法理解的,正如有人會讓自己過著地獄般的生活,然後省吃儉用的去濟貧.但事件中的女主角,如果真的菩薩心腸的話,是否應該有腦一點點,至少要把卡借出給對方過夜前,也先把戶口中的現金提走吧!這是常識好不好?!我在想,十九歲的她,經歷了一件這樣"考驗人性"的事,以後是會一錯再錯?還是從此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開始對每事防備有加,質疑人性?
(未完,下班,明天再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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