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情侶間的暱稱,來來去去都不外乎是:甜心,honey,BB,貓貓,狗狗豬豬之類的.好像把這暱稱說成是世上最無聊的事.假如是這樣,我第一個舉腳反對.
不論情侶間的暱稱再普遍也好,我永遠都視這為最甜蜜的事.我知道,在街上高呼一聲老公呀豬豬呀BB之類的名詞,會有一大堆人回頭,看看到底是不是叫自己.但是,情侶間可以以暱稱來稱呼對方,最少證明你們的感情仍然深厚.要對著一個已經不愛或者面臨分手的另一半說出:BB,我等你食飯.可不是一件易事,都已經不愛了,暱稱就顯得相當幼稚和嘔心,所以還能以暱稱稱呼自己另一半,感情應該說還很深厚吧?!
以前談戀愛有甚麼暱稱,寫這篇文章時想了一想,不知道是真的沒有,還是我都把過去的感情忘得七七八八,能想出的還真的只有兩個而已.但跟Joe一起後,轉換暱稱似乎是我們隔一段時就樂此不疲的事.
有一段很長的時間,Joe都喜歡以一個非常長的暱字稱呼我,長達十個字.每次聽到都感到很被溺愛,很窩心.不過那個暱稱現在已不復再了,因為過時了,我們找到更好的暱稱了.
有一次到戲院看一套名為變相怪B之類的西片前,我們在街上吵起來.最後是抱著一肚子的氣步入戲院,那套戲講甚麼我已沒有多大印象,總之就是戲裏有一個可愛的BB,我是那種一看到可愛BB就毫無抵抗力的人,看到一半時,心情已經很亢奮,完全忘了吵架的事.步出戲院後,心情實在好得不得了,他亦很識趣地,沒有再提吵架的事,我亦不知從哪裏冒出一句"臭B".自此,我就稱呼他為"臭B",當然他亦不知怎樣的稱呼我為"臭BB",還一時興起,走到專做汽車貼紙的店舖,做了一張"臭B & 臭BB"的貼紙貼在他的電單車上.是的,我承認他很偉大,要是我,我該不肯向眾人承認我是"臭的"BB.不過事實上我們都好像習慣了稱對方為BB,把臭省略了,因為我們都不臭呀.
"怪獸公司"是很久前我們一起看的電影,看完後一直也很喜歡裏面的小女孩,也就是戲裏被稱為"人類可惡既細路仔"的pooh,這兩個星期,不知怎麼的,我突然稱他為"毛毛"(戲裏常保護pooh的大怪物),他就稱呼我為pooh.如果他打電話給我,第一句就問:"BB,你做緊咩呀?"我就會像小朋友糾正大人錯誤的語氣對他說:"我係pooh呀,唔係BB呀,乜你甘蠢架!"然後,我們就可以笑上好一會兒.
每一個暱稱都是愛情的回憶;每一個暱稱都是愛情的見證;希望我自己,以及身邊的朋友,都能和另一半之間有個甜蜜的暱稱.不會如許多書所說,某一天對對方的稱呼,只剩下一個"喂"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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