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士林一家醫院的陳姓女護士,轉寄一名醫師指稱許姓護士搞同性戀的電子郵件給其他同事,被檢察官依加重誹謗罪嫌起訴。另外,患重度憂鬱症的妹妹嫉妒姊姊樣樣好,傳簡訊散布謠言指姊姊有一夜情,並砸車洩憤,被判處徒刑6月。
北市士林區一家大醫院的陳姓護士(29歲),去年12月14日深夜在家中轉寄一封電子郵件給8名同事,該郵件內容是洪姓醫師寫的,內容是「一名孫姓女子在開刀房與許姓護士談戀愛,常在上班中打情罵俏,你儂我儂,人前人後從不避諱,高談闊論,大聲嘻笑,害我們都有被病患家屬抗議的慘痛經驗。」
許姓護士自認名譽受損,報警指控陳女涉及加重誹謗,但沒有控告撰寫郵件的洪姓醫師。
檢察官偵辦時,陳女承認轉寄郵件,但否認誹謗意圖。她說,平日就有轉寄電子郵件的習慣,那次也是看完後轉寄,不知道這樣會觸法。檢方調查陳女確實轉寄那封郵件,且無法證實信中的言論屬實,昨天依加重誹謗罪嫌將她起訴,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31歲的楊姓女子與姊姊都任職同一家保險公司,但兩人感情不睦。姊姊能力強,升任區經理後,楊女於91年7月至92年8月,一年間連續用手機傳簡訊給多名同事,指稱其姊與一位男處長有婚外情、與台南區業務員有一夜情、挪用展業費招待友人和男友約會等不實言論,令姊姊難堪。
姊姊不勝其擾,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但妹妹不理會保護令限制,繼續寄電子郵件給同事誹謗姊姊,還透過另一個妹妹告訴姊姊:「若跟媽媽講我的壞話,會潑妳硫酸。」又在手機語音信箱留言「姊,我好想妳,要小心喔,反正臉就要毀了,不要讓我遇到妳。」她還踢姊姊轎車、扯下左後視鏡,毀損過程被監視器拍下來,姊姊報警處理。
法院審理後認為楊女犯行事證明確,分別依誹謗罪、恐嚇罪、違反家暴法各判處三個徒刑,合併執行徒刑6月。法官考量楊女有悔意且罹患重度憂鬱症,特予緩刑2年,讓她可以繼續接受治療,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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