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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6-27 07:26:07| 人氣16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愛情與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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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係舊作重貼,初貼日期約為三、四月間吧,正是菜菜子約網友在聊天室談徐志摩之後的感想。貼出不到一小時,即因故取下,並隨即第一次關台。

近日發現有朋友仍為愛情是否走入婚姻困惑不已,特再重貼,盼能有助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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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在徐志摩的愛情故事中,最不值得學習的對象便是徐志摩與陸小曼,兩個人都不懂得愛自己,也不懂得愛別人,都是不夠資格談愛情與婚姻的人。

而在選擇婚姻對象這件事上,林徽音是個絕頂聰明的女人,他不願改變自己去適應徐志摩,所以選擇可以完全包容她的梁思成,她的婚姻尚稱美滿並且有始有終。

但是,大多數的人(包括我自己)都不喜歡林徽音,因為林在對待別人的態度上顯然太不厚道,她不懂得尊重別人(包括徐志摩、張佑儀與陸小曼),總是拿別人的「不好」來凸顯她的「優秀」。

至於張佑儀,雖然是傳統婚姻的犧牲者,但是她能從自己悲慘的遭遇中學習成長、學習尊重自己、愛自己也愛別人(包括他的兒子與媳婦及傷害她最重的徐志摩與林徽音及後來再婚的先生與家人),她雖沒有得到徐的愛情,但在待人處事上,卻是大大值得今人學習。

對我來說,「愛情」只是一種感覺,是不可理喻的,所以,它可能很「甜美」,也可能很「淒美」。你的愛情對象,可能對著你的愛情灑上酸、甜、苦、澀、鹹、甘、辛﹍等等調味料,你嚐在嘴裡、感受在心裡的「感覺」,必是你自己對「愛情」的感覺,誰也無法替你形容、替你感受。

至於「婚姻」,它牽扯到法律、道德、風俗、習慣、日常生活的種種﹍,便無法像「愛情」那樣,單純的只是一種「感覺」。它是兩個人對簽下共同生活合約的「負責」方式。

愛情,你可以自己去感受(如果對方不願意與你分享)。婚姻,卻得兩個人一起去承擔,除了「愛情」,你們還有更多的東西要一起思考、一起協商、一起學習、一起成長﹍

愛情,很單純,感覺對了,它便已經在你的心裡了。婚姻,你可得要費心去思考與討論:兩個人往後的相處模式、家庭生活的處理方式與分工、家計的分攤方式、兩人意見相左時的解決方式、﹍等等。

關於婚姻,結婚之前,該討論的事可多咧,尤其「當兩人中有一人不想繼續婚姻生活時,該如何處理?」更是應該在婚前就有坦誠的討論並取得共識。如果你怕麻煩,那你還是學學我,繼續做個自由自在的「單身族」!

世界上除了「每個人都會死」是個不變的定律外,沒有什麼是一定不會變的。這是我一向服膺的信仰。所以,對於愛情與婚姻,我的看法也是:不可期待它會永恆不變,但可以要求彼此坦誠的去面對那個「變」!

如果我愛的人願意與我分享我對他的愛情,我會希望他也坦誠的告訴我:當我不再愛他時,他希望我以什麼方式和他畫下感情的句點。當然,我也會坦誠告訴他:如果他已不再愛我,我希望他以什麼方式讓我停止對他的愛。

如果我決定與某個人結婚了,那絕對不是單純的因為我愛他他也愛我這麼簡單的事。決定要結婚了,必然是我與他最少在以下幾件問題上有了明確的共識,並矢志共同實踐:
1.「同居」的模式。
2. 相處的方式。
3. 財產的處理方式。
4. 生活費用的分攤方式。
5. 情緒低潮的相互對待方式。
6. 個人隱私的尊重程度。
7. 對待彼此親友的方式。
8. 意見相左時的處理方式。
9. 向對方表達要求或不滿的方式。
10.當一方不想繼續維持婚姻時的處理方式。

愛情很浪漫,因為它是「感覺」,婚姻很實際,因為它是「生活」。但無論是「感覺」或是「生活」,它都有可能會變質,如果無法在事前做好接受「變化」的心理準備,任何人都無法承受突發的「變故」,而許多的悲慘故事,也都是因為平常沒有做好愛情與婚姻的「危機處理」所致。

有愛情,很好;沒有愛情,沒負擔。有婚姻,很美滿;沒有婚姻,非常自在。朋友們!緣起則聚,緣滅則散,坦誠面對自己和自己曾經愛過的人,選擇最適合自己過的生活方式,無需跟著別人的模式走!歡喜做自己最快樂!

台長: 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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