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完車子後,靠著春日原本的汽車全險撐著,我們遲遲沒有去為新車買保險。主要原因是,今年初在Torrance買桶裝水時行經City Hall前35mph速限路段,被警察以45mph逮到中了張紅單,小心翼翼維持的乾淨行車紀錄破功。
禍不單行!事發三天後,在公司附近十字路口沒寫No Turn on Red的地方我右轉,當場被埋伏的警察攔下,儘管跟他辯了半天,最後還是送了我一張紅燈右轉的罰單,三天內中兩張還記兩點,可想而知對我的行車紀錄影響多大?!
為此,我早早便找了幾間保險公司拿估價,結果調閱我和春日後才發現麻煩不少。春日早在2001年、2005年有車禍紀錄,之後又在短短18個月內拿兩張超速罰單,其中一點消掉另一點還是留著。我呢?則是前科累累,只怪自己開車不專注又很隨性,冤枉中了幾次標仍不怕死,去年又有一次被人撞車。儘管我們辯稱無辜,但對保險公司來講於事無補....。
最後決定找了StateFarm保險公司,商量了半天我們匯率就是拉不下來,但最後還是搞定了。
.....故事回到前一天晚上,春日為了保險這事情傷腦筋,我則在跟台北那頭的公司聯絡,她老大不爽的將「駕照地址變更申請表」丟到我桌上,又把自己的罰單紀錄印出來丟給我,要我閱讀一下看怎麼回事,當時正在忙的我不以為然,沒多加理會。
春日開始在旁邊碎碎念,接著開始全油門火力全開,頓時如火山爆發自問自答,就開始發火了,揚言第二天清晨「自己」去監理所DMV查清楚,我丟了一句:「你沒頭緒,去只是浪費時間~」,結果把火藥點燃,就把我鎖在門外。
等到後來仔細想想,其實她傳遞的訊息是跟我求援,我不但沒伸出援手還反應冷淡,造成她情緒化反應。晚上利用時間調閱了洛杉磯法院的資料,又查了網站紀錄,第二天春日六點多爬起來準備去DMV,我告訴春日根據推斷,應該先去跟保險經紀人談,由他們調閱紀錄查出問題,看我介入和態度後她脾氣舒緩。
辦完保險後,春日就說:「我的Bema Chan(BMW)有保險了...開心啦~」弄了半天,她就是要我處理汽車保險,女人心啊!!要我救火為何不明講呢?還要我去揣測...。
文章定位:
人氣(81) | 回應(0)| 推薦 (
0)| 收藏 (
0)|
轉寄
全站分類:
不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