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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13 23:09:31| 人氣66|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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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沒有忘記乾兒子的媽給我的告誡
但是,如果我現在沒有飛去的話~
我知道我一定會後悔

我一直以為,我們的緣分
會在兩架飛機飛離澳洲後
就不會再有交集

但是事情卻不是我想像中的那樣發展
不知道怎麼的,卻還越走越近

尤其,在泰國妹妹告訴我
不管以後碰到再好的人
都不可以忘記你之後

雖然我不知道你們談了什麼
但是,容許我在三十歲以前做些瘋狂的事

我自己害怕的沒能讓你來台灣
但卻馬上訂了機票辦了簽證
什麼都搞不清楚的狀況下要飛到另一個國度
日期是在我考完那惱人的考試之後

只是為了要實踐AMANI說過
三十歲以前一定要作的一件事”見想見的人”

而且,一向愛衝浪的你
要放棄蔚藍大海陪我去荒廢的古城
一向習慣自己一個人揹著包包去天涯海角的你
讓我拉著行李廂又路癡的在旅程中一起走一段

我想,我沒有理由再繼續沉默跟猶豫下去

走吧!

我怎能忘記你...
你是我生命裡的一個不可思議~~


場景:懶加菲家
加菲媽:那妳什麼時候回來?
懶加菲:不知道!

加菲媽:媽媽希望你以後嫁給臺灣人喔~~
懶加菲:我知道,妳別擔心...
我只是去叫他要幸福

台長: d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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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心情日記(隨筆、日記、心情手札) | 個人分類: 梅邊 |
此分類下一篇:二十八歲的天真

amani
deo..
30歲前可以做的事太多了唷
這只是其中一件喔~什麼叫他要幸福~那電話說就好啦~當然是要兩個人都幸福啊~~
希望你也幸福啦~
2006-08-14 00:28:02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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