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敢說自已很愛看書,但我很確定,我很喜歡看小說!
跟喜歡漫畫相同,喜歡看小說是很小很小的時候就養成的“嗜好”,至於多小?記憶久遠,嗯……最初的記憶是小學三年級。
民國四十幾年時,是個物資貧乏的年代,貧乏到時下小孩子習慣的任何東西我們都沒有,別說電視電玩了,連電影往住都是看戶外的——就是在空曠的地方搭起架子,撐上大塊白布,音效像失真的留聲機,一陣風來,電影中人物像照哈哈鏡般會扭來扭去……的那種戶外電影。
那時的小孩子玩的是現在叫做“童玩”的武戲——打紙牌、打陀螺、官兵捉強盜、尋寶、兩條線、捉迷藏……瞧,小女孩下去玩就成了野丫頭了!那,要“乖乖地”斯文坐著,除了玩沙包、畫娃娃,還能做啥?我想,我就是那時養成的愛看書的“壞習慣”。
說壞習慣,是因為記憶中,小學三年級最初接觸的『書』,是媽媽不知打哪兒拿回來的香港出版「週末版小說報」,而小說報是專門在週末出的報還是某報的週末副刊?現不可考。
既名為「小說報」,內容當然不可能全是「迪士尼家庭」戲,除了溫馨的家庭倫理故事,它也常有愛情戲出現。在那民風保守的年代,報章雜誌中是不可能出現多麼激情的場面的,往往男女主角前一段還在接吻,下一行是「關燈」和「……」然後就是女主角懷孕了——無怪乎我有一女同事某晚約會回來,臉色蒼白地顫聲哭著:「我……我跟他接吻了……怎麼辦……我懷孕了……」
啐!
話說回來,小說中雖然沒有火辣辣的激情場面,但總少不了「接吻」的行為,和「談情說愛」的字眼兒……怪怪隆地冬,這對一個不到十歲的小女孩來說,是多麼多麼的刺激呀,怎不教人一頭栽下去再也出不來了?!
那麼小就接觸並養成了看愛情小說的“嗜好”,所以我說是壞習慣。
除了小說報,小學五年級,我接觸了生平第一本,在今天也可說是愛情小說經典的『傲慢與偏見』,這本紙張印刷粗劣翻譯中規中矩的小說,影響我至深,開啟了我喜看浪漫愛情小說的根深蒂固眼睛。幾十年來,什麼種類的小說都囫圇吞過不少,但少了內容少了浪漫因素,我就是吞不下去。近兩年來,非羅曼史小說類最得我心的大概就數「高寶」集團出的『第十一誡』了,其中內容有全部感動我的因子。
總之,在翻譯羅曼史未登路臺灣前,在我整個求學時代,有非常長的一段時間,我是啃中外經典小說、武俠小說和老作家們的文藝﹝文學﹞作品過日子的。還記得小學時曾迷過牛哥的駱駝奇案呢﹝屬社會傳奇加偵探類﹞。
在我讀高中時,所謂的文藝小說逐漸在各年齡層的女性生活中冒出,這其中有兩大固定月——「文壇」和「皇冠」最夠份量。“文壇”力捧當時還是大學生的文學才女於梨華,“皇冠”則捧瓊瑤。
那時我太年輕,未曾深究「文壇月」那麼好看,為何會如慧星劃空般迅即消失呢?及長,經思索,我想~~跟捧的作家和內容風格走向大概脫不了關係,換句話說,也就是說一個以純文學文藝取向,另一個走大眾路。
也應該說,當時的「皇冠月」社長平鑫濤先生有“商業頭腦”,力捧當時被讀者熱愛,被文藝人士圍攻的瓊瑤,同時,「皇冠」的印刷較美觀,內容多樣,找的海內外作家作品涵蓋散文、短、中、長篇小說,還有漫畫、攝影……等等。而「文壇月」太大本不好拿、封面不好看、純文字、紙張較粗,最重要的,「文壇」當家主角——才女於梨華的小說,太“苦”,太“灰暗”,像“文學作品”,看了後心緒低落。
看來,任何行業想出線,都少不了得有商業頭腦的,即使是推銷文字。
經歷了中文古典經典小說、當代文藝和武俠小說、文壇和皇冠月、芭芭拉卡德蘭翻譯小說、好時年、當代文學……到了年過半百的今天,我想,生命中許多的無奈和陰暗已夠教人每日沮喪不安了,艱澀悲慘的文學作品看得人既累又欲哭無淚,嗯,所以,我現在最喜歡看——無論如何結局一定是皆大歡喜的翻譯羅曼史小說。
很俗氣,但我喜歡!
呵呵,這,當然也是給自己不會寫文學作品,找到了最完美的理由和藉口!
2003/6/24
【圖片:巴斯光年協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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