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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03 01:48:56| 人氣11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是不是應該在喜歡的時候就開始遺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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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說他讓妳失望
妳說他一開始真的很愛妳
妳說他對妳不好隻是兩個月
妳說。。。他其實不壞
妳說妳一定要堅持
但妳說妳還是不忍心
妳說妳感到心痛。。。。。。
妳說當妳正準備陷入去的時候他的心卻已經不在暸

難道我們從一開始就不應該讓自己喜歡?
難道我們沒有喜歡的權利?
難道我們要從喜歡的時候就開始遺忘?
從開始約會的時候就想好分手的理由?
如果分手還要理由,我們為甚麼不能從一開始就沒有認識過?

台長: Da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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