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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5 17:24:45| 人氣14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生與死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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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十日,英國著名指揮家、八十五歲的道文斯與他七十四歲飽受末期癌症所苦的妻子瓊安,在瑞士一家協助安樂死的診所「尊嚴」飲下該診所調配的鎮靜劑,雙雙結束自己的生命。

在瑞士,協助他人自殺是合法的,位於瑞士蘇黎世這家專門協助人們走上絕路的診所「尊嚴」,自律師米納利一九九八年創立以來,已協助超過五百人安樂死。英國「標準晚報」引述道文斯的兒子所述:這是以很文明的方式結束自己的生命,我不懂為何有的國家法律不允許。

    生命的結束,到底可不可以由一個人自行選擇決定,這是這一次談論生與死議題中,我想要思考的第二個問題。適巧出院後沒多久,在整理家中雜誌時,我正好看到一篇文章叫「購買自殺、要價不菲」,與我所想要討論的主旨不謀而合。所以這一次,我就以文章內容與大家分享吧。

    「尊嚴」主要是提供那些被病魔折磨或心理因素而痛不欲生的人們「死的權利」,但要想獲得這個權利卻不便宜。首先是自殺四千歐元服務費,另外還得加上帶家人去隨侍在側見最後一面、機票旅行等費用,但由於在市場上無競爭者,因此「尊嚴」的服務定價再高亦有人問津,這也解釋為何去「尊嚴」自殺的,多是像道文斯等名人或商人、大學教授、醫生等高收入者。

    對瓊安等飽受疾病摧殘的人來說,成天被無窮病痛折磨卻毫無痊癒希望,自然會讓人興起「生不如死」念頭,但若走上自殺一途,不但其本國法律不允許,甚至還可能在自己「一走了之」後,留給在世親人遭指控謀殺、遺棄等罪名,這也是為何人們會選擇遠赴瑞士自殺以省下麻煩的原因。               

    對因身、心問題而覺「生無可戀」者,自殺是一條不歸路,不過對有些人來說,自殺卻是「大難不死,必有後福」的手段。經濟學家馬柯提研究認為自殺不只是「生」與「死」的抉擇,而是在三樣選擇中選其一:生、死、自殺未成後的結果﹝負面、如重傷殘廢或正面、如引人注意等﹞。

    不過研究顯示,通常自殺每二十次才有一次成功,尤其對那些「荷槍實彈」型的自殺。也就是說,對因「運氣」而造成自殺未成功的人來說,正面效益卻比那些「敢想不敢做」的自殺者高出三六.三%。學者的結論是自殺可能是理性選擇,但這只有在嘗試自殺者的生活可能因此改善的前提下才成立。

    馬柯提的結論,可套用在那些因一時失意而動念自殺的人身上,這些人若自殺未成,或許能因各種資源挹注而絕了輕生念頭;但對那些死志堅決的人來說,自殺是為免除在世時的不幸。因此若自殺不成反而更增痛苦,正如哲學家叔本華所說:如果生的恐懼戰勝死的恐怖。那麼,就勇敢結束自己的生命吧。

    對那些「生不如死」的人來說,或許這才是最好的一條路吧

   

後記:以上結論,只是針對自殺選擇這個議題而言,但我必須強調,本文並非鼓勵自殺,更非認為自殺是一種惟一或非常好的選擇,但尊重那些感覺「生不如死」的人來說,所作出的這個決定。

    安樂死這個議題我大學時就常思考並以此題參加學校辯論過,沒想到這一次又因文章與其再度接觸,但當時我到底是主打正方或反方我倒忘了。

    至於自殺服務診所取名「尊嚴」,我倒頗為讚許,想那應該正是為了尊重生死這個選擇吧。

台長: dai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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