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生的相遇的果報...是前生約定的前因或是...莫名奇妙的~緣
若是前因定下的果....那前因中應有果報現...何要等今生相遇
等果報熟ㄇ....這...
十二門論~觀緣門第三
(看完後令我頭痛ㄟ....空中生妙有....這句話就有問題囉....思考中...)
觀緣門第三
【復次諸法緣不成。何以故 廣略眾緣法
是中無有果 緣中若無果 云何從緣生】
前觀因緣門第一,
是略說無生,故文中自明有略說之語。
次觀有果無果門第二
,是廣說無生,故文作廣釋。
今觀緣門第三,是總明一切法無生。
何以知之?因為
佛說諸法四緣生故。
四緣者,因緣次第緣,緣緣增上緣。
上來二門破有、無、俱,不生以後,外人疑曰,
佛明明說諸法四緣生,汝何得謂一切法無生呢?
外人不知正因為一切法四緣生,始成其無生義也。
何以故?因為
法由四緣生,故知此法定無自性。
法無自性即是空,空故無生。
若法不空,則不須待四緣生了。
故今破四緣生,則總破一切諸法盡。
以故有此門來。
親為因,疏為緣。
四緣中第一因緣,即以因為緣也,
法所從生者名因緣。
次第、緣緣、增上等三緣,皆依因緣而立。
若無因緣,則餘三緣不得而立。
故知此門重在破緣。
初觀因緣門,是略破因緣,明因緣無生。
次觀有果無果門,是就因中破,明果無生。
今門廣破諸緣,無生之理乃備。
佛法即是因緣法,佛所說法,即說因緣法。
故曰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
我師大沙門,常作如是說。
佛說因緣法者,旨在明無生義也。
因為諸法假因緣而生,故知其如幻,
如幻則空,空即無生。
故佛說
諸法因緣生,是明無生義。
諸法因緣滅,是明無滅義,
此是佛之本懷。
龍樹菩薩為宣揚正法,故轉大法輪,破有無見。
上來二門,在明無所生之果,今門明無能生之緣。
良以四緣皆歸畢竟空,焉有能生之緣。
四緣皆屬假有,焉有能生之緣?
畢竟空者體也,四緣生諸法者用也。
畢竟空者第一義諦也,四緣生諸法者,世諦也。
佛欲明依體起用,故說因緣法,故說四緣生諸法。
佛如此說者,旨在開權顯實也,不說諸法有生也。
復次諸法緣不成。何以故下接偈頌。
此是觀緣門的發起,直明諸法緣不成,
然後解釋之。
廣略眾緣法,是中無有果,
緣中若無果,云何從緣生。
總明因緣中無果生,稱之為略。
分別為四緣亦無果生,稱之為廣。
於此廣略之眾中,求果了不可得。
於因中有不生,無不生,有無俱不生,已如上說。
既然因中無果,依因說有緣,因中既已無果,
故緣中亦無。假使緣中有果,必不待於因。
若不待因,那麼緣為誰作緣?
又,若緣中有果,此緣即名為因。
依上文已知因中先有果生不如道理,
然則焉得謂緣中先有果?
故知廣略眾緣法,是中無有果也。
緣中若無果,云何從緣生。
既然緣中無果,又怎能從緣生果呢?
因為無不能生有故。
若謂「無」能生有,則此「無」,
實為另一型態的有,怎能稱之為無呢?
再者緣中無果而能生果,那麼一切非緣之法,
皆能生果,又何必待緣生呢?
若一一法皆能生一一法,則是法能自生,
何必待緣而生呢?故曰緣中若無果,云何從緣生?
【瓶等果一一緣中無。和合中亦無。若二門中無。
云何言從緣生。問曰。云何名為諸緣。】
瓶果下,以例解釋。解釋中初借例說明,
次據理廣釋。瓶等果者,如疊、席等例,
一一緣中皆無。如泥中無瓶,縷中無疊,
蒲中無席。同時工具、人功中一皆無果。
所以說一一緣中無。同時和合中亦無。
因為一一緣中皆無,無與無和合,
仍不能成有果,故曰和合中亦無。
若於二門中無,云何從緣生?
此是據理廣釋,若一一緣中無,和合中亦無,
此二門中皆無,怎能說果從緣生呢?
問曰,云何名為諸緣下,廣釋四緣。
諸緣者有四,即因緣次第緣,緣緣增上緣。
歸納一切諸緣,不外此四種,故以四緣釋之。
【答曰 四緣生諸法 更無第五緣
因緣次第緣 緣緣增上緣】
既有設問,故而作答。
於答中,先作偈頌,後以上長行釋義。
上半偈先明四緣生諸法,實是無生也。
下半偈出四緣之名。更無第五緣者有二意,
第一外道立神我為第五緣,今直斥其無也。
第二更無第五緣者,明無生義也。
若有法生,則此所生法應非四緣。
然若非四緣,法於四緣中無,無不能生有。
若此法為四緣所生,是知此法即是四緣,
別無第五緣,故曰四緣生諸法,更無第五緣。
下半偈出四緣名,即因緣、次第緣、緣緣、
增上緣。長行文中,分別釋四緣義。
四緣者。
因緣。次第緣。緣緣。增上緣。
因緣者。
隨所從生法。若已從生今從生當從生。
是法名因緣。
次第緣者。
前法已滅次第生。是名次第緣。
緣緣者。
隨所念法。若起身業。若起口業。
若起心心數法。是名緣緣。
增上緣者。
以有此法故彼法得生。此法於彼法為增上緣。
因緣者當體立名,以因為緣故名因緣。
法所從生故名因緣。
長行云,
隨所從生法,若已從生,今從生,當從生,
是法名因緣。
因緣者能於三世生諸法,
為諸法依,能立諸法,能持諸法,故名因緣。
然佛說因緣者,在明無生。
故實無法生,無有所依,無有立無有持也。
何以故?一切法畢竟空故。
次第緣者,前法已滅次第生,是名次第緣。
所謂次第者,唯約心心法言,是心心法相續無間,
由因至果相續無間故名次第緣。
相續無間者,是法永恒盡未來際義也。
反過來說,永恒者,即相續無間義,
以相續無間故,假名次第緣也。
法本無生,無生故無滅,無生無滅何來次第。
原來無生無滅乃永恒也,永恒即相續無間,
故假說次第。
我們千萬不可執著次第實有,須知次第者,
是緣起法,緣起法如幻假有耳。
一切法無生,是約真諦言,如約真諦言
,故曰次第緣空。
所謂前法滅次第生,即在明無生也。
何以故?
若前法不滅後法生,應是自生。
若前法滅後法生,應是他生。
若前法亦滅亦不滅後法生,是和合生。
若前法非滅非不滅後法生,是無因生。
於自、他、共、無因中求生不可得,
故知一切法無生。
故次第者永恒也,永恒者無生也。
法爾如是,不得強立知見。今依世諦立四緣名,
不依第一義諦說也。新譯次第緣為等無間緣,
謂次第相續無間也。既然相續無間,
故前後法平等,是名等無間緣。
緣緣者,隨所念法,若起身業,
若起口業,若起心心數法,是名緣緣。
緣緣又名所緣緣。
以所緣之法,能起緣心,緣於心數法。
故曰隨所念法,起身口意三業,名所緣緣。
心是能緣,心數法是所緣。此心數法,
即名相等法也,此名相可攝盡一切法。
初緣字是心之能緣,
次緣字是一切法為心之所緣。
從緣立名,故名緣緣。
此緣能起心念,致起身業口業意業,是名緣緣。
增上緣者,
以有此法故彼法得生,此法於彼法,為增上緣。
四緣之中,因緣是從因立名,
次第緣、緣緣二者,是通因果而立名,
增上緣則是從果立名。
以此法於果增上,故名增上緣也。
故知四緣之立,有其次序。
即由因至因果,由因果再說至果。
由因時立因緣名,至因果雙說時,
立次第緣及緣緣。
至果時於是說增上緣。復次說次第緣時,
約心法明。緣緣則約心所法明,
故先說次第,後說緣緣。
增上緣者,於果增上而得名,所以說以有此法故,
彼法得生。即說明此法為彼法之增上緣也,
以此法於彼法有增上力用故。
增上緣有二種,
一者不障礙增上,
凡法不障礙彼法者,為彼法之增上緣。
例如虛空不障礙草木生長,是為草木之增上緣
。再如無三途業報的障礙,便是成就佛道的增上
緣。斷除惑業,即是獲得解脫的增上緣。
二者勝力助成增上緣。
例如飲食可助成身心生長,肥料可助成草木生長,
三十七道品,可助成佛道生長。
今論文略引勝力助成增上緣說,不說不障礙增上。
何故不說?此有二意,一今此略說四緣,
不須廣論。二說四緣者,旨在明無生義,
故不須廣論。
如是四緣皆緣起如幻,以如幻故,自性本空。
佛依世諦說四緣生諸法,
佛說世諦者,為令眾生入第一義諦也。
若人知緣起如幻,則知四緣是假。若知四緣假,
則知一切法空。若知諸法畢竟空,便入第一義諦。
【如是四緣。皆因中無果。若因中有果者。
應離諸緣而有果。而實離緣無果。若緣中有果者。
應離因而有果。而實離因無果。若於緣及因有果者
應可得。以理推求而不可得。是故二處俱無。
如是一一中無。和合中亦無。
云何得言果從緣生。】
如是下總結四緣無生,還應初偈,廣略眾緣法,
是中無有果也。
如是四緣,準前文因中無果而言,
當然四緣中亦是無果了,其道理已如前明。
假設因中有果者,應該離四緣而有果。
若離四緣而有果,便應有第五緣。
而事實上,離開四緣,實無有果
(第五緣)可得。故曰而實離因無果。
若於緣及因有果者應可得,以理推求而不可得。
重明無果義,無果即無生也。若於緣及因中有果,
則果應有跡相可得。但是以理推求,
因中緣中皆不可得。既然緣中無果,
云何從緣生呢?此以緣中無果,證成無生義也。
是故二處俱無,一一中無,和合中亦無,
云何得言果從緣生。
此明一切法不生也。一一中無者,明自不生,
他不生也。和合中無者,明共不生也。
故以廣略推之皆不可得。
一一緣者,是其廣,和合因緣是其略。
外人執實有四緣,并執四緣生諸法。
今以廣略二門推之,果不可得。
以果不可得故,是以緣不可得,生亦不可得。
何以故?
因為果不可得,是說明一切法生不可得。
若果不可得,生亦不可得,則四緣者為誰作緣?
是知果無生亦無,當知四緣亦空。
以是之故,本門名觀緣門。
【復次 若果緣中無 而從緣中出
是果何不從 非緣中而出】
先偈頌後以長行釋之,文義易明。
若緣中無果,而能生果,
那麼一切非緣皆能生果。
因為緣中無果,非緣中亦無果。
同是無果,所以若生則應同生,
若不生,則應同不生。
若謂緣中無果而能生果,
則應非緣中無果亦能生果。
若謂非緣中無果不能生果,
亦應緣中無果不能生果。
【若謂果緣中無而從緣生者。何故不從非緣生。
二俱無故。是故無有因緣能生果者。
果不生故緣亦不生。何以故。
以先緣後果故。緣果無故一切有為法空。
有為法空故無為法亦空。有為無為空故。
云何有我耶。】
偈頌立宗,長行釋義,以長行文解釋偈頌義。
若謂緣中無果而能生果,那麼非緣皆能生果。
何以故?同樣都是無故。既然緣中無果,
非緣中亦無果,當知緣與非緣皆不能生果。
是以無有因、緣能生果者,
換句話說,無有一法生也。
果不生故緣亦不生,何以故?
以先緣後果故。
果係緣所生,緣為果作緣。果若不生,緣為誰緣?
不生即是無果,無果焉得有緣?
若是有緣,必生果故。若謂不生於果,
而有所謂緣者,則緣失其所以。
失其所以,不得謂為緣。
所以說果不生故,緣亦不生。
緣果無故,一切有為法空,有為法空故,
無為法亦空。有為無為空故,云何有我耶?
緣能生果,是有為法。既然緣與果皆空,
所以一切有為法空。對有為而說有無為,
既然有為法空,所以無為法亦不有矣。
有為法無為法皆空,當然我亦空矣。
是知一切法空,一切法無我,一切法無生,
同一意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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