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號下班開車回家,莫名的被撞
和對方追逐好幾個紅綠燈,才追到他
接下來一連串的事的處理,報警,
到案發現場模擬,回警局做筆錄,弄好
已經早上7點了,一出警局對方的家人
一直責怪我為什麼要把事情弄的這麼大
為什麼不肯私下處理,而且說我的車又沒什麼損傷
問題是對方喝酒而且是先撞到別人才又撞到我
如果可以我也不願發生這樣的事,但是就是發生了不是嗎
妳怪我讓妳兒子受到驚嚇,那我呢
他是成大準醫生又如何,喝酒開車就是他的錯
和我談和解就好好坐下來談,別拿妳家關係有多好來壓迫我
我討厭囉唆,也不喜歡動用關係,但不代表我好欺負或是
沒辦法動用關係~只是我不想也不喜歡!!了嗎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