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C:TVBS晚間6.7點新聞→穿警服,偷牽車?
英國大文豪莎士比亞說過:「筆是我的愛人,也是我的心靈。」這句話深深打動我的心坎,也曾因它的綴串,讓我瘋起「筆」的收藏嗜好。可惜沒有孔方兄之支持與興趣不永之結果,數十年之收集毀於一夕之間。
眼看著接手之人高高興興的將它們運走,我的內心掀起一陣陣的揪痛。我開始後悔自己的孟浪,竟然捨得開口說不要就不要了。不過話又說回來,筆它只不過是文字的過客,雖然許多精采文字和華麗的文章需要依它來彰顯。終究它只是一件冷冰冰的物品,缺乏一種給人溫暖的感覺。不過大體而言,我與它的情感還是蠻深的。
「書寫文化」是中國文人的思想結晶,它之所以被人津津樂道,除它的外表吸引之外,它能結合著藝術文學與音樂等主題,展現出絢爛美麗的新藝體。每支筆的背後都有一篇感人的故事,然而不知從何時開始?筆的世界出現了奢華的風潮,而這股風潮逐漸暈染擴散,遂爾造成一片追逐的新世界。
往昔讀書人所建立起來的文藝世界,很快就受到這股風潮的考驗,並且迅速的與之同化。很多讀書人將「筆」用為感情的媒介,偌多感人的篇章從筆尖源源流出,傳揚四海招來欣賞,結果在一夜之間完全翻盤,「筆」再也不是感情的媒介,而是成為一種時尚的收藏品矣。
我從小學一年級開始練字,用的是鉛筆。當時社會景氣奇差,尤其是光復後正值百廢待興時期,物質缺乏民生凋蔽。而我當時所說的鉛筆,全都是檢拾大人家用剩不要的小段段。有些短得手抓不住,只好用竹枝對剖夾住小段,然後用線繩繞圈綁緊,用到無法夾綁,這才依依不捨的將它丟棄。
那時候看見人家用新鉛筆鉛筆盒,我們僅能從旁偷瞧著他們,在同學面前耍弄典寶。這種情形一直持續至三年級,一次說故事比賽裏,讓我獲得一打鉛筆一個鉛筆盒,這些獎品足足讓我高興了一整年。
四年級暑假轉學回苗栗,因為參加演講比賽獲勝,得到獎品是一支沾水筆與一瓶銀行墨水。有了它之後,我很認真的學習使用沾水筆寫字。接著下學期來臨,作文比賽獲獎一支鋼筆一瓶墨水。印象中墨水是派克牌,鋼筆則忘了它的牌子。自從有了鋼筆,我的手書字體又有了一番的改變。
文人愛筆自古皆然,鋼筆帶給我驕傲。每天拿在手上或別在口袋裡,就會有著一種無法形容傲氣展現。作文之時有如神助,五百字一千字瞬間書成。初中從汐止轉新莊,作文考題恰巧是「鋼筆」。於是我借力使力大寫特寫,結果就因這篇作文之助,我順利的被錄取了。初中時代,拜受演講與作文比賽之賜,我又先後的獲得了名筆「派克」、「高仕」與「西華」各一支。
六O年代原子筆問世,我的毛筆書法學得不錯,就在這個衝突的時代裏,我很堅持用鋼筆或毛筆寫字。到後來各種筆皆講究方便化,墨水筆心與墨塊之供應逐漸消失,我才不得不遷就現實改用原子筆了。筆劃由粗轉細,由細轉粗,怎麼看都覺得不順眼。儘管如此,我的原子筆字還是寫得比鋼筆毛筆差。經常在國文課裏,我的原子筆字被老師罵說是「鬼畫符」。
出了社會我用原子筆用得很兇,一打在手用不到一個月便已用完。原來我在不知不覺裏,學會了亂丟筆的壞習慣。人走到哪丟到哪,甚至才寫幾個字,別人一打岔,我就忘了將它放在哪裡去了。積習難改越老越嚴重,只好到地攤買最便宜的原子筆來用。直到現在,我的抽屜內或書桌上,看得到的原子筆都是便宜貨呢。 【完】
本來已想好這篇文章的草稿。。。。。。
後來又忘了。。。。。。。
所以就沒FEEL拉!。。。。。。。。。。
第188篇 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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