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看見一個手執拐杖點地行走的盲人,你會主動過去詢問他是否需要協助嗎?如果有機會遇見這種景象的朋友,可以仔細觀察一下,大部分的人都會看著盲人朋友十分驚險的突破重重的路障,但真的敢鼓起勇氣向前幫忙的人卻很少。
是害羞嗎?恩,好像有一點;
是覺得盲人朋友應該老就走這條路不知道多少回了,應該不需要幫忙吧?
好像也有一點道理;
是害怕自己伸出援手,會被對方認為是出自同情的施捨......。
第一次看到盲人朋友的我,上面這幾種念頭我都想過,反正最後我就這樣眼睜睜的看著跌跌撞撞的他走遠,直到目送另一位比我”不害羞”的人及時伸手協助,盲人朋友總算順利到達想要去的地方,我心中的罪惡與不安也稍稍減緩。但在心裡咒罵卻深深的譴責著自己:該死!你怎麼那麼沒用,只是讓對方牽著你的手過馬路也不敢。
所以,我發誓,下回,我一定要克服害羞,我不要當個有能力幫助別人卻始終冷眼旁觀的陌生人!
這一次,我真的做到了!除了克服的害羞與龜毛,最主要讓我起而行動的是對於台北街道的憤怒,復興北路特別是三民書局前的街道,真的是太不便民了,行道樹的凹洞特大之外,高高低低的階梯,還有擺攤的攤販,光是明眼人都很難走了,何況是盲人朋友!
姑娘我一股火衝上來,決定現在來去網路反應意見給官員們。
想得太多,做得太少。真是個壞習慣!話不多說,說到做到!
p.s.順便分享一篇文章,個人覺得發人深省哪!
◎多一點關照,多一點不同/郝明義
去年,一個太陽亮得讓人睜不開眼睛的夏天下午,劉銘和李燕主持的「劉銘‧李燕時間」邀我去上節目。
那是一次很有趣的經驗。兩位主持人,一人拄著柺杖,一人坐著輪椅,上節目之前,兩人的言談都很平常,但是一進錄音間,一個原本只是訪談間插播交通路況的廣播節目,突然被他們轉換成一個綜藝電視節目似的。兩個人插科打諢,加上生動的肢體語言,讓人感覺到那是一個活潑又自在的節目。
下了節目,我們多談了一會兒,從他們的工作情況,談到了目前「殘障」者的就業狀況。過去,我知道台灣社會對「殘障」者的就業沒那麼友善,但是經過這麼多年,相信以台灣今天的法令和社會環境而言,「殘障」者的就業狀況應該大幅改善了。
但那天他們告訴我的是,沒有。
「殘障」者的主要就業還是四個行業:按摩、算命、修鐘錶、刻印章。雖然根據法令,公家機關每有五十名雇員,就須聘用一名「殘障」者;私人企業每有一百名雇員就須聘用一名「殘障」者,否則就得罰款,但大家寧願罰款。因為這樣罰下來的款,光是台北市一個地方就累積了五十六億元。
他們認為現在殘障者所需要的不再是各種就業輔導,或是「身有一技之長」,相對的,現在需要的是社會願意接受他們已經「身有一技之長」,讓他們有實際工作的機會。
和他們的談話,讓我很意外。
很長的一段時間,我不願意承認自己是個「殘障者」,也不願意和「殘障」之類的稱呼扯上關係。
有些背景因素。
最主要的原因,是不同意所謂「殘障」這種說法。我的基本想法是:人,各有不便。下肢不便而要拄柺杖的人,和視力不好要戴眼鏡的人,並沒有不同。或者,換個比方,在籃球場上,和喬登比起來,太多人就算不拄柺杖,仍然不啻「殘障」。「殘障」應該是個相對,而不是絕對的概念。
第二個原因,來自於多年前接受一次採訪的經驗。我和記者再三說明自己的觀念,但是出來的文章,我還是成了一個「奮發向上,不畏肢體限制所困」等等的「殘障有為青年」。我實在不覺得自己有多奮發,也不覺得多有為││我和任何人一樣,如果說是在工作上有什麼成果,其中固然有自己的努力在內,也有一定的運氣在內,總覺得這和「殘障有為」的關係不大。
因而,我多年不談「殘障」,總覺得可以從另一個角度詮釋「殘障」。
但是那天和劉銘與李燕的交談,卻讓我體認到今天在台灣的社會裡,另有一番現實。對於這個現實,我還有太多需要再思考的地方。
譬如,「殘障」雖然是個相對的概念,但有個前提,那就是要有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如果一個環境在硬體的設施上諸多限制不便,在軟體的心理上諸多歧視排斥,那麼,許多人會把「殘障」當作是個絕對的概念,也就不足為奇了。
接著我和他們定期聚會,是朋友的交流,也是找個機會跟他們補習。
後來,劉銘寫了這本書。
劉銘不只是寫了他的經歷和故事,也不只是寫了他的求生之路,他也用自己主持廣播節目的幽默與生動,讓我們看進了身障者生活中種種不為人知的角落。就像劉銘常說的,現在的台灣社會,殘障者需要的是了解與接納,而不是輔助與同情,這本書,也在傳達同樣的訊息。
就我個人來說,劉銘所描述的殘障的世界,是既熟悉又陌生的。熟悉,是其中許多情節在我身上也發生過;陌生,是他經歷了更多在我想像之外的折磨與痛苦。
所以我讀他的書有兩個感覺:一個感覺是體會到自己的幸運。雖然同樣是肢體障礙,但是我的成長路程比他順遂太多。另一個感覺就是對他的佩服。在那麼多種種磨難後,他還維持這麼開朗的人生觀,隨時都保有機智的幽默,難能可貴。換作是我,沒有把握。
當然,肯定有一點是我比不上他的,那就是他的自律。因為擔心別人抱他上下輪椅的不便,因此劉銘十分注意自己的飲食,絕不使自己的體重超過三十八公斤。我雖然不需要別人抱著上下輪椅,但是需要扶助的地方仍然很多,可是我對飲食的控制,就完全沒有自知之明。
大家可以特別注意他寫自律與自信那一章。
最後我想呼應劉銘這本書,提出一個建議。
去年劉銘他們的廣青基金會舉辦一個「圓、缺之間││國際身心障礙者紀錄片影展」。影展裡一部「鐵肺人生」,主角馬克因為小兒麻痺而脊椎嚴重扭曲變形,難以自行呼吸,因而必須置身於一個圓桶形的「鐵肺」才能生存。
看那部電影的時候,我注意到馬克說了一句話:”Disabled” doesn,t mean”Handicapped”.(「Disabled」並不等同「Handicapped」)
「Disabled」和「Handicapped」,這兩個字的差別,以前沒有注意過。聽了馬克的話,查了一下字典(劍橋大學在網路上的Cambridge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發現大有不同。
「Disabled」指的是「欠缺某種肢體能力」。
「Handicapped」指的是「經由先天、意外或疾病而導致的一種心理或生理情況,因這種情況而使得日常起居要比沒有這種情況的人困難一些」。
換句話說,「Disabled」只是一種事實陳述,陳述「欠缺某種肢體能力」;「Handicapped」則強調「日常起居要……困難一些」。
「Disabled」和「Handicapped」,我們很容易一律譯成「殘障」。但是即使生活重度不便,必須以「鐵肺」為生的馬克,還這麼注重「Disabled」和「Handicapped」的差異,主張「Disabled」並不等同「Handicapped」,令人印象深刻。
在台灣,過去不論是英文的「Disabled」還是「Handicapped」,很容易被叫成「殘廢」,後來調整為今天普及的「殘障」。這樣的稱呼,和大陸稱呼「殘疾」、韓國稱呼「障礙者」、日本稱呼「身障」相對照,可以看出不同社會的不同稱呼,代表著不同的文化。
我覺得台灣社會到了應該把「殘障」再改稱為「身障」的時候。科技的諸多進步,本來就在如此呼應。前年我回韓國,在金浦機場候機室裡,看到大韓航空一張巨型海報。一個女郎坐在輪椅上看著電腦螢幕,旁邊的文案寫著:「我在家裡為您處理訂位服務。」網路在消弭身障者與社會的距離,令人感動。台灣社會對待Handicapped的硬體環境,逐漸在啟動改善中,軟體與心理環境,也到了再調整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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