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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敗家後棄養

  先敗家後棄養: 1.敗光家產: 兩老名下價值兩百萬元土地,被獨子投資虧光。 2.棄養: 擔心債主找上門,搬離,兒子稱自身難保,顧不了兩老. 3.留老本: 養子女未必能養老,不如留老本,以免窮困過於餘生.

新聞台: 有用點子2 | 台長: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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