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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16 16:12:55 | 人氣4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時事專欄「天下無不是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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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無不是的父母」?  文/Mandolin

近年來因為大環境景氣不好,失業人口急遽增多,連帶許多無辜的小孩子也受到影響。以台中縣市為例,在一個月當中,就有超過50起嬰幼兒甚至學童被遺棄的案例,而這些受害者大多來自單親家庭,有些家長是將剛出生的嬰兒棄置在公共場所,還有些家長則是將小朋友帶到學校上課後,就遠走他鄉,逼得縣市政府社會局不得不出面處理。

台中市社會局副局長利坤明表示,這些被遺棄的孩童非常的害怕,臉上盡是恐懼和無助。有些家長甚至是惡意遺棄,故意把小孩子打傷,然後通報社會處,擺明要國家幫她養孩子一樣。對於這些被遺棄的小孩子,社會局只能將他們暫時安置在家扶中心,儘管嘴巴上一直喊著爸爸媽媽的名字,但是在她們幼小的心靈裡卻完全沒有辦法去理解,為什麼爸爸媽媽不要他們了?為什麼現在不能回家了?
還記得多年前社會上曾發生一起國中女生因為不滿法官對其生父給付生活費用的判決,連續多日背著書包在台北地方法院門外露宿抗議的事件,此事後來雖圓滿落幕,但是隔不久又接連發生好幾起類似的案件,現在看來,這類的案件並不在少數,只是有沒有曝光罷了。

依據我國民法的規定,直系血親親屬之間相互負有扶養的義務,如果能扶養而不扶養,導致無自救力的人有生命的危險,即觸犯了刑法上的遺棄罪。然而,再嚴厲的法律仍有其盲點,無法兼顧所有發生在社會上的每一個角落。

基隆市有位程小姐,因為身體的殘缺導致在八個月大時遭到母親遺棄,後來程女的生母還因為這個案子被法院依遺棄罪判刑一年。沒想到在三十三年後,這位素未謀面的生母因為心臟病且沒有謀生能力,回來找她要求扶養,還具狀向法院控告程女惡意遺棄,置生母於不顧,要求每個月給付六千元的扶養金。
程小姐在回想起這段沒有媽媽的過去時表示,當初父親曾多次要求生母回家,她就是不肯,後來兩人在六十六年九月離婚,爸爸因為工作的緣故,被迫將她送到育幼院,儘管如此,還是會定期托人送來營養金。如今她與先生結婚共建家庭,和樂圓滿,直至去年八月,這位失蹤多年的媽媽突然找上門要求扶養,理由竟是「就憑妳身上流著我的血」。對此,程小姐表示,現在夫妻兩個除了要支付家裡的基本開銷外,還要負擔年邁爸爸的生活費用,雖然辛苦,卻也甘之如飴,只是對生母的要求,「真的很難做得到」。無奈的是,按照現行民法的規定,父母對於子女不論是否曾盡到應盡的責任,子女都必須負擔起扶養的義務;只是她不禁要問,就算爸媽離婚,由爸爸取得監護權也是一樣嗎?再者,對於那些遺棄子女、強迫子女賣淫、甚至性侵自己子女的人,子女長大後也要依法扶養嗎?這樣的法律是公平的嗎?

的確,按照民法的規定,父母對於子女不論是否曾盡到應盡的責任,子女都必須負擔起扶養的義務,並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參照我國民法相關的裁判,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性質上亦不得拋棄。父母離婚後,未行使親權之父母一方,僅其親權之行使暫時停止,其與未成年子女之身分關係,不因離婚而受影響,父、母仍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及身分,與未成年子女之需要,共同對未成年子女負保護教養之義務。

其實,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扶養義務,係基於父母子女之身分而來。就算父母親已經離婚了,就算監護權是判給父親這一方,對於父母子女間之直系血親關係也不會有任何的改變。離婚,其所消滅的是婚姻關係,僅僅是一方之親權因為離婚的狀態而處於一時之停止,對於子女所負扶養的義務仍然存在。相對的,子女對於父母應負的扶養義務,亦不會因為離婚而有所改變。意即程小姐依法仍要擔負起其對生母的扶養義務。

然而,這樣對程小姐會不會太不公平,太不人道了?依照我國92年台上字第1699號的裁判,似乎可?程小姐的情形找到一線生機,「父母對其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係基於父母子女之身分而來。父母離婚所消滅者,乃婚姻關係,縱因離婚而使一方之親權處於一時之停止狀態,但對於父母子女間之直系血親關係毫無影響,均應依各自資力對子女負扶養義務。若均有扶養能力時,對於子女之扶養費用均應分擔。因此,父母之一方單獨扶養,自得依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他方償還代墊其應分擔之扶養費用。」儘管程小姐的父母已經離婚,但是她們對程小姐仍要共同擔負起扶養的義務。從事實上來看,程父單獨扶養子女20年,其所支付的扶養費用有一半依法是要由程母負擔,程父可依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程母償還代墊其應分擔之扶養費用。

筆者在多年前曾看過一部電影,名為《靈異孤兒院》,內容強烈表達出遺棄與被遺棄的失落感,主角在小時候就被送到孤兒院,他的玩伴全都是一些身體有明顯障礙的小孩,也因此受到院方人員的歧視與不平等的對待。後來只有他因為身體正常,沒有受到歧視,幸運的接受養父母的領養。時空轉移,30年後,主角買下這座孤兒院,並帶著家人回到這裡居住,望著兒時故居的殘破,彷彿主角長年隱藏在心中的孤單。………,某一天,孤兒院的鬼魂和主角的孩子玩起了「123木頭人」的遊戲,遮住眼睛的鬼,躡手躡腳的小孩,這畫面透著一種詭異又矛盾的氣息,小孩子想去接近鬼,鬼則害怕被接近。「1…2…3…,…木頭人」,當他回頭,這些小孩停止動作,觀察鬼的一舉一動;當他轉回去的時候,這些小孩又窸窣窸窣的移動。遊戲裡的每一個人,不管是主角的孩子還是孤兒院的鬼魂,臉上都顯露出滿足喜悅的表情,長久以來的孤單終於在這一刻得到解脫與開放,彷彿多年不見的玩伴又相聚在一起。儘管人鬼殊途,但那存在於內心長久的想法與存在感,讓整個畫面呈現出天真卻又帶著恐懼的矛盾,更加地不捨。

台長: 齊齊媽咪-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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