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從失戀的痛苦中,復原過來,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學習去接受事實。事實是,這一段感情已經過了。無論這個人,無論有多麼好或壞。無論那些日子,多麼快樂,現在,已經過去了。只有接受這個事實,你才可以忘記一個你應該忘記的人。有些人看起來很理智,他會在失戀後,不停分析,自己為什麼會失戀,又努力想和分手的情人在做朋友,他自以為已經復原了,其實,他做那麼多的事情,只是沒法接受,愛情已經消逝了。當我們還去挽救,還去苦纏,還去找藉口,那只是我們不肯承認,對方已經不愛我們了,有些人無法振作起來,一天比一天憔悴。他抓住身邊幾個朋友不放,他們是他的救生圈。無論朋友怎麼勸他,他只會重複的說同一句話:但是,我真的很愛他,我沒辦法忘記他。你有辦法,只是你不願意。你害怕當你忘記他,他也會忘記你...什麼事情,都會成為過去。我們都是這樣活過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