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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20 21:09:11| 人氣1,12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鑽石4c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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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形狀和切磨(SHAPE & CUTTING STYLE)

  鑽石的形狀(SHAPE)是指其正確輪廓,亦即腰圍層的形狀,譬如:圓形、橄欖形、方形….等。鑽石的切磨(CUT)它是鑽石4C的第一個C,因刻面的形狀、數量及其排列方式的不同,而有各種不同的型式,譬如:明亮型(BRILLIANT)、階梯型(STEP)、混合式(MIXED)…等等。
 鑽石的切磨形狀和型式非常繁多,但最普遍的型式是足翻明亮型(FULL-CUT BRILLIIANT,通常簡稱為BRILLIAT),計有五十八刻面,即冠部三十三刻面,底部二十五刻面(包括尖底面在內,如果沒有刻面,則底部為二十四面),最為常見形狀為圓形,即圓形明亮型(ROUND BRILLIANT)。
 除了圓形明亮型以外,其它各種形狀或型式的切磨統稱為花式切磨(FANCY CUT)。花式切磨祗是一個籠統的名稱,其中若再分門別類可分為下列三種:首先是圓形明亮型的變化體:計有橄欖形明亮型(MARQUISE BRILLIANT)、梨形明亮型(PEAR BRILLIANT)、橢圓形明亮型(OVAL BRILLIANT)、心形明亮型(HEART BRILLIANT)等;其次是從祖母綠式(EMERALD CUT)切磨變化出來的方形體:包括各種方形鑽石及梯鑽在內;第三類則可以稱之為真正的花式切磨:包括任何想像得出的切磨形狀在內,譬如馬頭、魚、蝴蝶、網球拍、十字架、三角形、半月形、人頭肖像等等,形形色色,無奇不有。

另有二個名詞亦常見記載於形狀和切磨欄的是:
1.混合式(COMBINATION或MIXED CUT):冠部係某一型式而底部卻是另一型式

2.修飾型(MODIFIED CUT):依據某一型式為原則,而加以稍微的更改者。

 所謂明亮型(BRILLIANT CUT)指的是刻面安排為放射形方式,好比日月星辰的光芒向外放射一般,譬如冠部為明亮型者,則中央為桌面,四周則通常為八個風箏面,八個星形刻面,以及十六個腰上刻面所圍繞;底部則通常以尖底為中心,各刻面如光芒狀向外輻射開來。

所謂楷梯式(STEP CUT)亦即祖母綠式(EMERALD CUT),則刻面安排為層狀的階級,一層一層由中心向外排列。混合式切磨則為結合了明亮型的階梯式的切磨。
形狀與切磨的敘述法是先寫形狀,再寫切磨樣式。例如外形圓的鑽石,如果冠部與底部均為明亮型,則正確敘為圓形明亮型(ROUND BRILLIANT CUT);同樣的圓鑽,如果冠部為明亮型,而底部為階梯式,則寫為圓形混合式(ROUND MIXED CUT)。

二、尺寸(MEASUREMENTS)

  測量鑽石的尺寸均以公釐(MILLIMETER或可縮寫成mm,通常簡略不寫)為單位,記錄至公釐以下的第二位小數為止。由於每次測量的部位未必完全相同,而且使手不同的寶石測量卡尺都會有微小的誤差,所以同樣一顆鑽石若有二份不同證書,其尺寸會稍有不同,前後二次的測量,亦會有不盡相同的結果,但以不超出0.02mm為限度。
圓鑽在分釐卡尺的精密測量下並不純圓,所以記錄最小及最大直徑(DIAMETER)和全深(TOTAL DEPTH,即整個鑽石的厚度),花式鑽石記錄其長、寬、高,因此都有三項尺寸數字。

三、重量(WEIGHT)

  重量以公制克拉(CARAT)為單位,它是鑽石4C的第2個C,每一克拉等於二百亮克(MILLIGRAM)。或換算成0.2公克,因此1公克等於5克拉。鑽石計重至克拉以下第二位小數為止,第三位小數得依情況四拾五入或不計。第二位小數為”分”(POINT),每克拉等於100分。
在中東有一種刺槐樹,它所結的子的重量和大小相當一致。這種樹的英文名稱為CAROB TREE,在當地目當普遍。古時候最先由珍珠商將其所結的子作為珍珠重量單位,這便是CARAT,即克拉做為重量單位的來源。克拉現已普遍用為所寶石的重量單位,最初各地區的克拉重量稍有出入,但自1913年美國規定每克拉等於二百毫克後,各先進國家均以此作為標準,不再有高下。

四、全深百分比(DEPTH%)

  鑽石的切磨比例(PROPORTIONS)主要包含以下幾項,並以腰圍的寬度(圓鑽則為平均寬度)作為1,或寫100%做基準: (1)全深百分比(DEPTH%), (2)桌面百分比(TABLE%), (3)腰圍厚度(GIRDLE THICKNESS), (4)尖底大小(CULET SIZE),以及屬於表面修飾的, (5)磨光,或稱拋光(POLISH),和 (6)對稱(SYMMETRY)。

    


圓鑽的全深百分比係將全深(厚度)除以最小與最大直徑的平均數,再化為百分比而所得之數,換言之,即為鑽石厚度與直徑的百分比。
全深百分比計算至小數點以下第一位,第二位四捨五入。
例如:圓鑽:直徑6.50-6.59厚度3.83→ (6.50+6.59)/2=6.545=6.55(四捨五入)8.83/6.55=0.5847=58.5%=全深百分比。
花式鑽石將高(全深)除以寬度即得,而不計其長度。
例如:花式鑽石:長13.18寬8.24高5.45→ 5.45/8.24=0.6614=66.1%=全深百分比。

 記錄全深百分比的主要目的僅在於瞭解該顆鑽石的大概厚薄情形,百分比越大,表示該鑽石越厚,越小表示越薄。但是鑽石的全深受桌面大小、冠部高度、腰圍厚度及底部深度的影響,其中尤以桌面大小的變化最多,桌面大時則冠部薄,以致全深百分比數小,反之全深百分比數大。 理想的冠部角度應為34 1/2°,底部深度為43.1%。但深據實際觀察的經驗,冠部角度若於32°至36°範圍內,底部深度從42.5%至45.5%之間,鑽石都能發揮其光彩,尤於各種方向而並不自某一特定位置觀察時為然。

五、桌面百分比(TABLE%)

  圓鑽桌面最長一組對角線的長度除以直徑的平均數、花式鑽石以桌面寬度除以鑽石寬度,所得的百分比即為桌面百分比。桌面百分比計算至整數為止,小數點四捨五入。 對桌面來言,影響桌面大小最明顯的是冠部厚度。除了冠部厚度外,桌面大小尚受冠部厚度的影響,如冠部維持一定的厚度,則冠部角度越大時桌面越大,越小時桌面亦越小。 在近代鑽石切磨理論中,最引起爭議的是桌面大小,迄今尚無絕對標準。在冠部角度合乎理想的34 1/2°時,最常見的桌面為58%至65%,過子或過大的桌面並不是一般人所喜歡的。
根據美國寶石學院現行對鑽石切磨分級的建議,桌面依其大小可分為下列四種類型:
   小型桌面:53%至60%
   中型桌面:61%至64%
   大型桌面:65%至70%
   超大型桌面:71%或以上。

桌面大小對亮光、火光以及外觀大小的影響:
           桌面較小       桌面較大
   亮光    較密集(感覺少)   較擴散(感覺多)
   火光    較多         較少
   外觀大小  較小         較大

 

六、腰圍(GIRDLE)    

鑽石鑑定證書上的腰圍欄,所記載的包括下列二項:

(一)厚度(GIRDLE THICKNESS):腰圍的厚度依次區分為下列八種情形:

1.      EXTREMELY THIN      極薄

2.      VERY THIN                  很薄-尚可

3.      THIN                             薄

4.      MEDIUM                       適中

5.      SLIGHTLY THICK       稍厚

6.      THICK                           厚-尚可

7.      VERY THICK               很厚

8.      EXTREMELY THICK   極厚

腰圍所具有的厚度,其作用在便於鑲嵌及避免鑽石因其過薄而脆弱。薄弱的腰圍,對抵抗崩裂的能力,當然不如厚實者之為強。但是腰圍祗需有些微厚度,便已足夠堅實,過厚的腰圍使鑽石保留了不切實際的重量,亦使鑽石顯得厚笨而面積變小,故過厚或過薄的腰圍都不是良好的腰圍。

    腰圍的厚度當然以厚薄適中為最理想,但是鑽石的成品係從鑽石的原石結晶體切磨而來,天然結晶體的形狀難免有不儘均勻理想之處,因此實際上所見的腰圍往往有厚薄不均的現象。譬如鑑定書的腰圍項下若記載著THIN TO SL.THICK(薄至稱厚),即表示些腰圍有一部份為薄、一部份為適中、一部份為稍厚,其中最窄部份為薄,最寬部份為稍厚。厚薄部份的分配不一定平均,有時薄的部份多而厚的部份少,有時厚的部份較薄的部份多。

厚薄的分配以平均而漸進為良,倘厚處突然變薄,則腰圍顯得不平整而呈現波浪形,這種腰圍應視為對稱上的缺陷之一。腰圍厚薄所跨越級數愈多,表示其不平整而愈為不良。呈現波浪形的腰圍表示底部刻面排列的角度不一致,或在腰圍下有較大的天然糙面或額外刻面。GIA制記錄腰圍的厚度是用目測估計,並不實際測量其百分比,所以通常使用上述八種情形敘述厚薄情況,而不記錄其百分比。

(二)磨工情況(SMOOTHNESS OF GIRDLE)

除了磨光或有刻面的腰圍外,正常的腰圍應似白霧般半透明,表面非常平滑。如果磨邊時過於粗心或急促,粗糙不平,稱為粗糙腰圍(ROUGH GIRDLE)。

已經磨光的腰圍記錄:POLISHED。有刻面的腰圍記錄為FACETED。細緻、磨光或有刻面的腰圍都應視為良好的腰圍,僅有粗糙的腰圍應視為切磨上的缺陷之一,而略減損鑽石的美觀。

腰圍上如果出現鬚裂紋,稱為鬚邊(BEARDED或FEATHERED GIRDLE)。鬚邊通常不標示於附圖上,僅記載於備註欄內。依照GIA制,若腰圍出現明顯鬚裂紋的鑽石,其淨度等級就列入純淨級(FL)或內部純淨級(IF)。

 

 

七、尖底面(CULET)

在明亮型五十八刻面之中,尖面亦算作一面,其大小依次分為下列:
  1. POINTED或NONE      無
  2. VERY SMALL       很小
  3. SMALL           小
  4. MEDIUM bsp       適中
  5. SLIGHTLY LARGE     稀大
  6. LARGE           大
  7. VERY LARGE        很大
  8. EXTREMELY LARGE    極大

尖底面的大小對於鑽石的光彩與價值並無明顯的影響,一般正常的尖底面應為小或適中。沒有尖底面容易使面尖端崩折。過大的尖底面目前已很少見,雖較不雅觀,但如將底部稍微修磨,僅損失微小重量,就能改正過來。

對於未磨光、粗糙或看似一小白點的尖底,通常稱之為ROUGH,磨損或斷裂的尖底則稱為ABRADED或CHIPPED。這二種不正常的尖底應予重新修磨,但並非嚴重的缺陷。

八、修飾(FINISH)、磨光(POLISH)、對稱(SYMMETRY)

磨光是指鑽石表面每一刻面拋光細膩的程度,主要是判斷有無明顯的磨輪紋(WHEEL MARK)或燒傷痕(BURN MARK)的存在。嚴格來講,鑽石對稱的分析應分為二大類:一是嚴重性的或稱主要(MAJOR)對稱不良,應歸納於比率範圍內考慮,而敘述於備註欄內。二是輕微性的或稱次要(MINOR)對稱不良,係指刻面的形狀和排列是否齊整或恰當,應列為修飾範圍內,僅綜合判斷其優劣等級,記載於對稱欄內。

  分析磨光與對稱的優劣程度,通常以下列五級為評定標準:
   EXCELLENT     優良
   VERY GOOD     很好
   GOOD        好
   FAIR         尚可
   POOR       不良

 

在所有寶石之中,最為講究磨光與對稱的,應屬於鑽石。嚴重的磨光或對稱不良,祗是例外,非常罕見,若能發現時尚應於備註欄內加以說明。鑽石切磨的優良與否,不能祗憑「修飾」欄內磨光與對稱的優劣逕予判斷,更須考慮整個鑽石的切磨比率與角度是否恰當。事實上,磨光與對稱影響鑽石的價值,每項僅限於很小的百分比。通常約在1~2%範圍內,很少達到3%,因為不良的磨光或對稱能以重新磨光或略加修整而改正過來,但比率或角度不合乎標準,較難予修改,若予修改,則重量的損失較多,故對鑽石切磨品質高低的影響較大。

 

九、淨度等級(CLARITY GRADE)

這是鑽石4C的第3個C,淨度等級的劃分均以十倍放大觀察為標準,在十倍放大下不能察覺到的微細表面特徵或內含物,並不影響淨度等級判定,但必須注意是的,GIA制係使用雙目寶石顯微鏡為判斷淨度等級的工具,最後並用手持十倍放大鏡再加以覆核。

在所有鑽石鑑定項目中,最為主觀的應為淨度等級。因為沒有二顆鑽石的表面特徵或內含物完全相同。必須依靠鑑定者的經驗予以判斷並決定其等級。所以判十二人淨度等級最好委由經驗非常豐富的鑑定人員為之,並且避免由一人獨斷,最好經由另一不相干和不知情的人覆核,才能減少因過份主觀而發生的偏差。例如GTL便由二人評判淨度等級,若遇FL或IF等級或者兩初核意見不同時,則由第三者加以覆核。

由於符合純淨級條件的鑽石非常稀少,所以一般鑽石交易均以內部純淨級為最高淨度等級(俗稱全美)。淨度乃鑽石內部或外部所包含特徵等級描述,GIA並不鼓勵將其稱為瑕疵,因瑕疵具有負面意義。VVS級由於超小的內含物,容易被人誤解為全美。例入VS級的內含物則尚不影響鑽石的美麗與耐久性。

    淨度等級圖例

判斷淨度等級而察看特徵時,需對鑽石內外的所有特徵做整體綜合考慮,這包括:大小、數量、位置、性質、顏色及是否突顯,其次是對鑽石耐久性影響。在十倍放大觀察下,找出最明顯的瑕疵後,往往即能斷定其淨度等級,其他零星而不明顯的小瑕疵,甚少影響其淨度等級的判斷。所以判斷淨度等級最主要的是特徵的易見程度,並非符合條件證書的圖面上計數著其數量的多寡。

微小的表面特徵(BLEMISHES,例如天然糙面、額外刻面、磨輪紋、刮傷紋、磨損痕、傷口、傷痕等等)除了分辨純淨級與內部純淨級外,並不影響其他等級。對於此種微小的表面特徵,除天然糙面及額外刻面外GTL並不標示於證書內圖上,僅記載著MINOR DETAIL OF FINISH(POLISH) NOT SHOWN磨光方面的次要細節未顯示於附圖上來說明,然而其內部作業的工作圖上卻都詳細描畫著。但是有些經驗不足的鑑定師,卻把此些表面特徵誤為內含物,以致把內部純淨級誤斷為VVS1級。還有,在十倍以上放大觀察下,才看得見的內外特徵應忽略不計,亦不須標示於圖上。

成色等級(COLOR GRADE)

這是鑽石4C的第四個C,大多數含有顏色的鑽石都屬於黃色系列。其他顏色的鑽石較為稀少,且其顏色如明顯時均屬於彩色鑽石範圍,故鑽石成色等級的劃分,僅限於含有黃色的鑽石。

世界上所有成色等級制度中,分級最為慎密且切合實際應用者,首推美國寶石學院(GIA)所創立的成色分級制度。時至今天,其制度已經成為國際間最知名的鑽石成色分級標準,許多國家或地區都參考此標準並調整其自己的制度,或直接引用這一成色分級制度的等級名稱。

美國寶石學院的成色分級制度,係使用英文字母代表成色等級,以D開始為最高成色等級而不用A、B、C。每一英文字母代表每一級的成色範圍,而不是某一點特定的成色位置,祗有各級標準成色鑽石才必須位於該級最高成色位置,所以普遍鑽石鑑定證書雖列為同級成色的各顆鑽石,有時仍會有細微的上下之分。

DEF三級同無色,無論正反面觀察,不互相比較,均為無色。GHIJ四級者從正面乍看時亦都為無色,KLM三級從正面觀察時僅大鑽石才會看出微微的淡黃色。N級以下一般人都會看出其淡黃色調,以至Z為最低成色等級。黃色的濃度超過Z級時則為彩黃色,依其濃淡又分為淡彩黃(FANCY LIGHT YELLOW)彩黃(FANCY YELLOW)及鮮明彩黃(FANCY INTENSE YELLOW)三級。其他各種彩色鑽石亦同樣分此三級。

    成色等級的劃分(GIA制)

按照GIA制,每一英文字母代表該級的成色範圍,而不是特定的位置,祗有標準成色鑽石才必須位於該級最高成色的位置。譬如被分級的鑽石高於標準成色鑽石E,即屬於D級,高於F即為E級,高於G即為F級,餘類推:換言之,在標準石G與H之間為G級,往標準石H與I之間者為H級,在標準石I與J之間者為I級,餘類推。

    成色-名稱的由來

成色這一名名稱是比照黃金的含金量而來,黃金所含雜質愈少,亦即含金量愈多,則成色愈高。鑽石含有黃色,如同黃金所含的雜質,黃色愈少則成色愈高。

    對於成色分級應有的認識

早在1940年代,美國寶石學院即發明了成色分析儀(COLORI-METER),該儀器後來雖經改良,性能仍然有限,並不普遍適用於任何鑽石,主要原因是影響成色高低的各種因素並未完全明瞭。而且鑽石成色受切磨比率、螢光反應、透明度及含有雜色等等因素的影響。所以美國寶石學院仍採用真正的鑽石作為標準成色鑽石,據以分辨各級成色,同時預測該儀器若要進入普遍實用階段,似乎仍然遙遙無期。

目前世界各地的寶石鑑定室,如果以GIA制為鑽石成色分級標準,則必須備有一套經GIA鑑定合格的標準成色鑽石(MASTER COLOR DIA-MONDS或稱MASTER DIAMONDS),否則成色分級無法與其制度完全吻合,以致產生偏高或偏低的現象,而喪失標準。近年來有人使用人造的CUBIC ZIRCONIA(簡稱CZ)代替真正鑽石作標準成色鑽石之用,不過美國寶石學院並不贊成此法,主要因為(一)CZ的黃色澤同正常鑽石黃色澤略有不同,就如同褐色或灰色鑽石很難同黃色鑽石比較成色高低一樣。(二)CZ的火光(色散光)比鑽石強,會影響判斷成色的準確性。(三)CZ顏色的穩定性不佳,過一段時期後,成色等級自然發生變化。所以美國寶石學院拒絕鑑定CZ為標準成色鑽石。

十一螢光反應(FLUORESCENCE)

螢光反應係鑽石受到外來能源的刺激,通常指暴露於紫外光線下時,所發生的反應顏色光。依其強弱分為(一)NONE沒有,(二)FAINT微弱,(三)MEDIUM中度,(四)STRONG強烈,(五)VERY STRONG很強等五級。其中FAINT並不記載其螢光反應顏色。

螢光反應僅鑽石鑑定證書上所測試項目之一,所記載的強弱及顏色,對於鑽石的價值甚少發生影響,如螢光反應為藍色或黃色,並不表示該鑽石本身即為藍色或黃色,鑽石成色的高企係以本身黃色濃淡為判定標準,而不是以螢光反應顏色為依據。

    螢光反應

有一部份鑽石在紫外光線照射下能發出螢光,光度的強弱不一,大多數發藍色的螢光。 圖(A)和圖(B)是同一批鑽石,圖(A)是在普通光線下所看到的模樣圖(B)是這些鑽石在紫外線照射下所發生的螢光反應,這批鑽石是特意選出有螢光反應的,並非所有的鑽石都有螢光反應。

日光和螢光燈的光線內含有紫外光線,使有螢光反應的鑽石看來特別明亮和美麗。祗是螢光反應特別強烈的鑽石之中,有一部份鑽石會因此影響了其透明度,故螢光反應特別強烈的鑽石以並不影響其透明者為優良。

台長: 翠玨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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