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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30 09:59:49| 人氣1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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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有時分手時的殘忍,是對對方好的表現!

曖昧不清的關心、擔心,對被提分手的那一方,並沒有較安慰。
她要的不是妳的擔心、關心,她要的是不要分手!!
既然妳無法再給她所要的,那為什麼不明確的放手!!

對我來說,後者的表現,反而是一種讓我要死不死的痛苦。
要…就一刀捅死我,不要一刀一刀的分割我!!

對於感情,大部份,我選擇長痛不如短痛!
要就讓我一次痛到心死,也不要讓我陷入不知該愛還是該放的困境裡。

我相信感覺會因為妳的一個念頭而放大或縮小感受!

我曾經被二任情人,莫名的分手。
那種莫名的分手是,沒有預警,沒有分手場景,沒有任何的書信或言語的告知。
完全沒有!!那二任情人,就這樣完全消失在我的生活裡!!
感情都還在的,對方什麼時候開始變了,我卻不知道!?
前一天大家還陷在幸福情緒裡,隔一天就全變了!!

我該哭嗎??我該瘋了似的找尋對方嗎??
我沒有…在我找不到人時,電話也不接的情況下,
所以我只能做一件自以為唯一能保存自己尊嚴的事!
打了一通訊息,告訴對方,那…我們分手吧!!

訊息出去,表示我和你之間的關係全沒有了!!
是我放棄了一切的,我不會讓你影響我的情緒!!

當時的念頭,是:哦~看來我被甩了!!那…就分手吧!!
所以,我只能做些保護自己的事,而不是傷害自己的事!!

事後,我會感謝他們,那麼殘忍的對待我。
<一句話都沒說就走,算殘忍吧??>
這樣,讓我很快的讓感情降溫,很快的自己走出來!

其實,很多情緒的失控,都是自己放任出來的。
因為妳不想接受,因為妳自憐自哎,因為妳要自己陷於那種悲情的情緒中,
所以,漸漸的妳的情緒一直放大,到了妳無法控制的時候,
很多悲劇就發生了!!

感情,是妳情我願的。
如果妳不情我願或妳情我不願了,那就尊重對方的感覺,別強求了!!

放手,是接受了另一大片天空。
緊抓著不放,擁有的只是一個人的傷痛!!

台長: 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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