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EQ堂的時候,老師叫我們在紙上寫下自己曾經歷過的一件令你很深刻的事,而這件事又令你很痛苦。再寫上你於此事中的感受和感覺,加上用百分比去形容你的感受。
我毫不猶豫地寫下了「你」的事,是一件你必定已忘記了的事。這件事給我的感受如下:
傷心:100%
羞恥:80%
內疚:90%
害怕:10%
發怒:50%
絕望:60%
‧‧‧‧‧‧
還有的是,100%的你的記憶‧‧‧
有時候,過去了的事是應該由它過去吧,但一些令你很深刻的事又真的難以忘記,由其是一些令你很傷心的事。
盡可能的對自己說已經忘記得一乾二淨,但其實一早已知道是騙自己罷了!
唯有想一些令自己開心的事,藉以淡忘不開心的事;我想,人生就是如此,感受是出於自己對事情的看法,你看它好,它就好,你看它壞,它就壞。
一切都在於「你」,而不在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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