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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1 21:40:32| 人氣1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男子違規堆置廢棄物滯欠一二四七萬元被管收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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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樂南市報導〕台南一名六十歲顏姓子,因違規堆置廢棄物,經台南市環保局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預估代履行清理費用新台幣一二五六萬一0三七元,因逾期未繳納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至一月三十一日僅清償九萬元,尚欠金額為一二四七萬餘元,行政執行官查得他二家工程行收入一千多萬元,對資金流向交代不清,被執行官認為故意不繳,而向台南地院聲請管收獲准。

行政執行官黃姿穎調查發現,顏男名下雖僅有一部老舊汽車,但卻成立二家由其實際經營之工程行。顏男於一一0年十一月間收受本案處分書後,自其實際經營之二家工程行的銀行存款帳戶中合計提領金額一千多萬元,卻未用來清償欠款,執行官訊問其資金流向,顏男辯稱不清楚,要問他的太太。

執行官訊問顏妻時,顏妻則回覆係清償貸款、支付生活費用等語為由,未合理說明未繳納欠費之原因。執行官另查得,顏男實際經營之二家工程行於一一0年至一一一年間銷售額合計高達一千多萬元,執行官訊問時,顏男答稱營業額雖高,但要繳納貸款,惟未提出相關資料佐證。

顏男於一月三十一日上午經行政執行官通知到場說明,執行官訊問後,認定顏男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之管收事由,當場留置顏男,並將顏男移送台南地院聲請管收,法官開庭審理後,於一月三十一日下午五時二十一分裁定准予管收,並解送台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

台長: cool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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