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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3 18:02:37| 人氣12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台南婦人刺殺病夫自戕未果因符合自首、二次減刑而輕判二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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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樂南市報導〕台南市六十五歲李姓婦人疑長期照顧臥床病夫,不堪照護壓力,涉嫌水果刀刺殺六十九歲劉姓病夫後自戕未果,台南地院一審法官以李婦符合自首要件及檢方、三名子女均向法官求情,法官依以殺人罪,並經二次減刑,判她二年六月徒刑,本案可上訴。

判決資料指出,被告李婦是死者劉男配偶,因男自一0六年間起罹患腦栓塞(中風)、失智、高血壓、糖尿病等病症,長期臥病在床,無法自理生活,且病情日益惡化,已達無法言語之程度。李婦於一0五年間起罹患腦栓塞、糖尿病等病症,不堪長期照護劉男之壓力,為結束劉男及自己個人痛苦,且擔心身體將來無法負荷倒下後,會更加重子女生活負擔,基於殺人之犯意,於一0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午六時三十分許,在台南市安南區住處,持水果刀一把,刺向劉男頸部、胸部,致劉男頸部、胸部五處身中穿刺傷,心肺大量出血,引起血胸因而致死。其後,李婦再持上開水果刀試圖以刺胸之方式自殺,因出力過淺而未果,因此受有左側微量氣血胸、雙側胸壁多處撕裂傷等傷害。李婦案發後告知其劉姓女兒,向市警三分局警方報案自首並被送醫救治,全案由台南地檢署起訴。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李婦所為係犯殺人既遂罪,李婦向女兒告以上情,委由女兒報警,符合自首規定,依刑法第六十二條前段規定減輕其刑。

法官認為李婦係因長期一人擔負起照顧被害人之重責,自己也因罹患中風等病症,不斷累積龐大的身心壓力,且每況愈下,找不到合適紓解的管道,並考量自己未來若因病臥床,更增加孩子負擔,為了孩子將來生活著想,出於慈母之心,加上一力扛起照顧被害人之重擔所積累之苦痛,種種刺激,最終壓垮被告僅存的理智,而為本案刺殺被害人之犯行,並於犯後持刀自殘,釀成悲劇,被告此舉實非一般人所欲見,經歷深值同情,本案顯與一般社會上所見之殺人事件,係出於深仇夙怨、財務糾紛或隨機殺人之動機、手段有別,核與刑法第二七一條第一項殺人罪預定處罰之犯罪情狀存有明顯落差。

法官表示,本案李婦三名子女均為李婦求情,表示希望對母親從輕處罰等情,檢察官亦於起訴及蒞庭時,促請法院量刑時斟酌本案特殊情狀,兼衡被告之教育程度及家庭狀況等一切情狀,法官認為被告殺人犯行,在符合自首規定減輕其刑後,仍有情輕法重之憾,足以引起社會上一般人之同情,堪值憫恕,爰依刑法第五十九條規定減輕其刑,並依法予以遞減之,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月。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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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cool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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