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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8 22:59:20| 人氣20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南檢偵辦會計師事務所違反稅捐稽徵法羈押禁見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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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樂/南市報導】台南地檢署檢察官王宇承,偵辦一家會計師事務所涉嫌違反稅捐稽徵法等案,與南檢辦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調查官、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稅務人員組成專案小組,於今年五月到八月間發動四次搜索,傳喚四十三人,經法院准許羈押禁見邱姓會計師等三人。

南檢指出,本案於遭偽造不實統一發票之公司提出告訴,經檢察官王宇承與專案小組嚴密蒐證,勾稽比對相關資料後,分別於今年五月六日、六月二十四日指揮檢察事務官、調查官及稅務人員,針對某會計師事務所與九家公司執行搜索,並傳喚負責人邱姓會計師、事務所經理、副理及記帳員、各公司負責人與會計等二十八人,認邱姓會計師涉犯稅捐稽徵法、商業會計法、偽造文書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業經准許。

專案小組擴大追查,持續蒐證、交叉比對相關帳冊、資金流向等,於今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三家涉嫌參與循環對開發票之公司營業址與負責人住處執行搜索,於八月一日,至邱姓負責人之配偶,配偶之妹住居所執行搜索,並傳訊事務所副理、記帳員共十五人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發現與該事務所與公司行號共涉違法開立不實統一發票近八百餘紙,逃漏的營利事業所得稅額合計約一億元、營業稅連補帶罰達七千餘萬元,事務所不法獲利約一千五百萬元,認邱姓負責人之配偶、配偶之妹二人涉犯稅捐稽徵法、商業會計法、偽造文書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經查,該事務所係利用代公司行號記帳、報稅之機會,以提供不實發票墊高成本降低公司行號繳納稅額,或以代衝高營業額向銀行辦理貸款等方式為誘因招攬業務,甚或盜開客戶之統一發票販售牟利,與該事務所共謀之公司行號迄今逾八十家,現仍持續擴大追查中。

 

台長: cool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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