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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3 13:25:11| 人氣47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台南市107年萬安41號演習警報發放後民眾請確實配合執勤員警指揮疏散避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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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樂/南市報導】台南市107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1)演習訂於65(星期二)1330分至14時舉行,共計實施演練30分鐘,台南市新營分局指出,本次演習目的在於培養國人居安思危的意識及熟悉防空防護要領,以降低戰時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演習警報發放後,民眾須注意事項如下:
一、所有人、車應接受憲兵、警察及民防人員指揮疏散避難。二、商(住)家關閉燈火拉下鐵門並適時實施避難,請民眾確實配合演練。 三、演習時避難民眾請勿在騎樓下徘徊,應立即實施避難。 四、停放路邊之車輛,一律於原地不得發動。在非幹道上行駛中之車輛應立即往道路兩側停靠。在幹道行駛之車輛,應立即靠邊停靠,或就近轉入非幹道停放駕駛人及乘客立即下車實施避難。
五、高速公路交流道實施交通管制,准下不准上;行駛於高速公路車輛不予管制,下交流道車輛,應立即向道路兩側停靠,駕駛及乘客實施疏散避難。 六、高鐵、臺鐵各班次列車正常行駛,惟下車旅客立即接受憲、警、民防人員引導指揮疏散避難。七、依據民防法第21條規定「為減少空襲時之損害,國防部得會同有關機關實施防空演習,命令實施疏散避難與交通、燈火、音響及其他必要之管制」及第25條規定,違反依第21條規定所為之命令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請民眾配合當日執勤員警與民防人員指揮疏散避難。
鑑於前年演習時,有不知情的外籍人士於演習期間,在道路上溜滑板而被開罰制止。因此,今年萬安41號演習,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除中文宣導單外,特別製作英、泰、印尼、越南、菲律賓、日本、馬來西亞、韓文等8國外語宣導單並置於警察局網站加強宣導,籲請在臺外籍人士也能配合管制。
另內政部警政署於演習地區當日1330分,運用與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NCDR)「災害訊息廣播平台」介接系統,發送簡訊(振動)至演習區域內所有3G4G行動電話,以提醒民眾配合演習管制作為及相關事項,並於14時發送演習結束之訊息(民眾可將手機訊息之「區域廣播」設定開啟,且將「警示提醒」設定為1次,避免重複接收),以加強傳遞警報訊息至警報音響受侷限之地點(如大樓室內)及聽障人士,屆時請民眾配合演習。

台長: cool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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