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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5 22:46:54| 人氣19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機車未依規定檢驗排氣罰二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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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孟嫺/南市報導】機車出廠滿五年每年應檢驗排氣1次,台南市環保局定期寄發明信片提醒車主,今年截至十一月十五日止,全市應檢測的機車有八十六萬四千五百四十九輛,已定檢車為六十二萬二百六十三輛,尚有二十四萬四千二百八十六輛未定檢,環保局已寄發催檢通知提醒車主,追蹤車輛定檢情形,未完成定檢者可處二千元罰款。

台南市環保局表示,機車出廠滿五年後,每年發照月份的前後一個月須接受排氣檢驗。環保局在應檢驗期間均寄發明信片通知車主到檢,除了避免排煙超標污染空氣,車主亦可檢查機車性能,確保正常行駛。

環保局加強稽查未定檢機車,運用車牌辨識系統及巡查作業,一經發現則再次寄發通知提醒盡速定檢,仍舊未定檢者則逕行開單告發,處新台幣二千元罰款,今年已處分五八五件。

已接受排氣檢驗但排氣不合格,有一個月改善期,逾期未複驗合格者同樣逕行開單告發,處新台幣一千五百元罰款,今年已處分二二九件 。呼籲今年度尚未定期檢驗的車主,盡速至機車排氣檢驗站檢驗排煙,顧荷包又保健康。

台長: cool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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