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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31 22:43:18| 人氣26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台南里鄰合併違反中央標準法過程缺少程序正義公開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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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孟勳/南市報導】台南市議會國民黨團歷經一周的『據法力爭』,極力凸顯台南市政府民政局里鄰合併辦法過程缺少程序正義、公開透明及偽造文書,又違反大法官釋憲,昨天台南市議會國民黨團議員又拿出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七條痛批台南市政府民政局,依中央法規標準法台南市政府應將辦法送台南市議會備查,才能符合憲法尊重民意原則,請台南市政府不要再一意孤行,若未來台南市議會通過里鄰調整自治條例,請台南市政府尊重位階高於辦法的自治條例,讓里長選舉在不合併狀況下進行。

 國民黨團台南市議員王家貞、議員洪玉鳳和議員蔡育輝依法論法,中央法規標準法是法律命令自治條例的憲法,台南市政府里鄰編組暨調整辦法違反其規定就是違法無效。

 台南市議會國民黨團發言人蔡育輝議員指出,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一條明訂,中央法規之制定、施行、適用、修正及廢止,除憲法規定外,依本法之規定。第 七 條規定,各機關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授權訂定之命令,應視其性質分別下達或發布,並即送立法院。

 台南市議員蔡育輝說,台南市政府在民國101年十二月十九日依地制法第七條所通過的『里鄰編組暨調整辦法』,絕對不能牴觸九十三年經總統公布的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七條的規定,否則違法。應將此辦法送台南市議會備查才能符合憲法尊重民意的原則,但台南市政府至今仍找各種匪夷所思的理由規避民意機關監督。

 台南市議員蔡育輝表示,台南市政府自己在100年八月九日訂定台南市法規標準自治條例第九條規定,廢止自治條例須經市議會通過的條例,台南市政府目前所有作為又自打嘴巴。依地制法第六條規並,區及村理名稱變更,應由直轄市政府提請直轄市議會通過,報行政院核定。為何區及村里名稱變更送議會審議,但這麼重要的里鄰編組及調整辦法卻不需送議會審議?這樣合理嗎?

 台南市議員蔡育輝議員指出,根據台南市政府這新訂定的辦法第九條規定,里之編組及調整由區公所參酌民意,實際上是包括里長、里民和議員都沒接到開會通知。更離譜的是,有的里已經被合併了,里民全被蒙在鼓裡,上述種種都違反大法官釋憲第384

缺少實質正當法律程序原則,釋字第499號缺少理性溝通公開透明之憲法原則,國民黨團有信心,一定能打贏官司,恢復被合併里長權益,讓明年里長選舉在不合併狀況下進行。

台長: cool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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