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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7 20:31:03| 人氣18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南檢說明未有檢察官簽辦分案未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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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樂南市報導〕針對外界質疑台南地檢署有檢察官於四月二十八日上午,對才女作家補教名師涉及性侵害案,擬主動分案調查未獲同意提出說明指出,該案件屬於疑似性侵害案件,為保護相關當事人權益及恪守偵查不公開原則,相關偵查作為均不便對外詳細說明,惟南檢定當全力偵辦,勿枉勿縱。
  台南地檢署陳建弘襄閱主任檢察官指出,南檢自該案件見諸媒體報導後,從未有檢察官針對該疑似性侵案件,以書面要求主動分案調查未獲准許一事。
  南檢於知悉林姓女子家屬發表聲明後即高度重視,婦幼專組檢察官於四月二十八日討論案情後,認該案當時相關犯罪事證均不明確,故於討論後認為應尊重林姓女子家屬意願,並待事證明確後再行分案,惟於四月二十八日(週五)夜間因有民眾以電話告發該案件,南檢當晚即由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建弘指示,由婦幼專組主任檢察官負責瞭解分析當事人聲明資料,及蒐集相關媒體報導,先行部分偵查作為,並於五月一日上午隨即分案指派婦幼專組專責檢察官積極偵辦,並未有延誤調查之情事。
  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建弘指出,因該案件屬於疑似性侵害案件,為保護相關當事人權益及恪守偵查不公開原則,相關偵查作為均不便對外詳細說明,惟南檢定當全力偵辦,勿枉勿縱。

台長: cool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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