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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8 09:46:45| 人氣19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空地魚塭不可回填廢棄物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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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孟嫺南市報導〕台南市安南區一處魚塭,遭人回填大量底渣及污泥等廢棄物,今年四月被檢察官指揮環保警察查獲,地主雖供稱為免土地閒置,去年十二月無償提供土地回填,不知業者非法回填事業廢棄物,但地主仍被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法辦,全案由台南地檢署偵辦中。

  環保局表示,農地、魚塭回填營建廢棄物、爐碴均為違法行為,地主勿因貪圖小利提供土地供他人回填,或未經申請任意於農地魚塭回填,以免觸犯廢棄物清理法及相關規定,除被移送法辦外,並需負起清理責任,得不償失。

  環保局指出,土地變更用途應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私自改變用途違反都市計畫法或區域計畫法,可處六萬元至三十萬元的罰鍰。農業用地回填亦需向市府農業局申請,且不得回填砂石、磚、瓦、混擬土塊、營建賸餘土石方、廢棄物或其他有害物質,以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擅自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者,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市府為遏阻違法回填廢棄物行為持續發生,將明訂各類土地申請回填標準作業程序,建立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查處平台,要求申請人設立核准回填或改良工程告示牌,並備齊合格土方來源備查。環保局籲請民眾,發現農地、魚塭或山坡地有不明開挖、回填等行為,請拍攝人員及車牌號碼,打環保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或向司法機關檢舉。

台長: cool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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