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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8 23:11:25| 人氣17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破獲假借宗教供養及建廟名義蠱惑他人向被害人借款不還涉嫌詐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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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蔡建男南市報導〕台南市警局昨天宣布破獲一起涉嫌假借宗教供養及建廟名義,向被害人借款不還詐欺案,查獲盧姓女子、鍾姓女子及黃姓警員三嫌,查出盧、鍾二女私設佛堂,以供養及建廟之名向黃姓被害人及黃姓警員詐騙近五百萬元,黃姓警員因受盧女等人唆使,以不實理由向親友借款約三百多萬元未還涉詐欺,全案移送法辦後,黃、鐘二嫌被羈押,盧女飭回。

  警方說,涉嫌人盧女(女,六十八歲,住嘉義縣中埔鄉,無業)、鍾女(七十二歲,住屏東縣屏東市,無業),於五、六年前租用嘉義縣中埔鄉某住宅私設佛堂,平日由盧嫌在該處負責管理,鍾嫌對外化緣。該二嫌自一0三年起為牟取不法利益,以宗教供養及建廟名義向雲林縣黃姓婦人借得新台幣二百七十萬元,事後黃姓婦人發現鍾嫌不但未購買土地,也未建廟,即向鍾嫌討要,鍾嫌不願歸還,竟又慫恿該黃姓婦人繼續向他人借款供予她,且要求黃姓婦人不得向女兒借款,以免事情曝光。

  另盧、鍾二嫌基於彼此串謀合議,由鍾嫌蠱惑指示另黃姓警員(四十四歲,住台南市新營區,業警)多次以家人車禍急需用錢或朋友開刀等不實理由,向同事朋友及親戚等借款,並捏造不實理由一再拖延還款時間。黃嫌所詐得款項均匯予(或面交)鍾嫌,而鍾嫌再將之轉匯盧嫌,以供日常花用。經調查,盧、鍾二嫌總共向黃姓員警及黃姓婦人共詐取近五百萬元,該二嫌辯稱以摺蓮花金燒給他們二人做為福報。

  台南市警局自一0四年九月起陸續接獲民眾投訴黃姓員警在外不當借款,且均未依約還款,隨即成立專責小組立案調查,除予以黃員行政懲處外,並加強關懷輔導。惟黃員仍不知悔峻,又一再對外借款未還,市警局遂由督察室與刑事警察大隊成立專案,主動清查發現有十二位民眾被害,受騙金額約三百餘萬,即報請檢察官指揮予以嚴辦,並以壯士斷腕及不掩飾、不庇縱決心,於六月十四日執行搜索並拘提盧、鍾、黃等三名犯嫌到案,該三嫌經檢察官偵訊後以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即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黃、鐘二嫌經法院在六月十五日裁定羈押、盧嫌飭回。

  台南市警方表示,本案是台南市警局自清案件,經調查應尚有民眾受害,市警局呼籲相關被害人能出面指認,也呼籲民眾要有正確的宗教信仰觀念,不要迷信怪力亂神,以免受騙。

台長: cool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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