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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6 20:01:52| 人氣7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台南市議會表示第2屆第1次臨時會召開完全合法具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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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林孟勳/南市報導】針對台南市政府官員對外表示,台南市議會召開第2屆第1次臨時會不符程序及實質規定,本次臨時會欠缺合法性,台南市政府無列席義務且無違法之處,台南市議會表示,本次臨時會召集不但合法且具正當性,台南市長及台南市政府相關官員有列席說明及備詢義務,不容質疑。

 台南市議會重申,本次臨時會係經議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提案請求,符合地方制度法第34條第3項規定,而且本次臨時會議事日程於本會第2屆議員改選後程序委員會成立前,由台南市議會議長逕核提大會商討經大會通過,也合乎議事規則第23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況議事日程僅增加禽流感疫情專案報告其他均無變動,非如台南市政府所說須經程序委員會確定議程,同時台南市議會也沒決議以後臨時會召開必須在台南市議會民治議事廳舉行。

 台南市議會表示,本次臨時會1月6日第1會次因出席台南市議員未達法定過半數額由會議主席宣告延會,1月15日第2會次之召開,也無牴觸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第24條及台南市議會組織自治條例第21條第二次會為本會期之末次會視同第三次會,只要台南市議員19位以上出席即可開會之規定,本次臨時會之召開均符合法定要件,自有其合法性及正當性。至於台南市政府所說要召開臨時會應先召開黨團協商,並非召開臨時會唯一必然選項。

 台南市議會強調,本次臨時會召開目的除請台南市長介紹台南市政府主管給台南市議員認識外,並分別就目前爆發雞、鴨、鵝H5N2、H5N8禽流感疫情、台南市區域平衡、台南市政府社會局及台南市衛生局擬合併及台南市食品安全問題政策等議題,台南市議員既有明瞭之必要,台南市議會依地方制度第48條、第49條,自得邀請台南市長賴清德及台南市政府相關官員到會說明報告及備詢,所以台南市長及台南市政府相關官員當然有義務到會說明報告及備詢,毋庸置疑。

台長: cool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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