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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31 21:34:31| 人氣12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警力調動應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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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服貿學生活動持續進行,造成負責現場維安警力吃緊,為維持足夠因應警力與正常員警生活作息,警政署針對全國各縣市警力進行調度,惟此一調動行度,卻引起包括高雄市長陳菊及台南市長賴清德的反對,並以會影響地方治安為由,拒絕所屬警力被警政署調度。 

 賴清德市長指稱,在警政署強硬要求地方警政首長配合,否則將面臨「去職」之威脅下,台南市等警局配合支援警力北上,並設下條件說,以台南市為例,即要求基於人道理由,提出支援警力必須不違背以下三原則,一,以台南市治安維護工作優先;二,北上支援的警力只做維護秩序的工作;三,台南市北上的警力不做強制驅離的工作。這三項條件,除第一項正當有理外,其餘二項似有干涉警政一條鞭的指揮職權之虞。
 警察是國家、全民的警察,並非地方或個人的警察,配屬駐守各縣市的警察,平日職司維護地方治安與交通等警政工作外,也有相互支援的責任與義務。今日發生群眾事件的地點是在台北市,台北市警力不足,需要各縣市警力支援,基於警政一條鞭的指揮體系及公務一體的原則,透過警政署進行調度於法度尚合。 之前因學生攻佔行政院所發的強制驅離流血事件,並非警方執法問題,而是警察是否違反執法比例原則,有無執法過當行為,這是「法」的問題,違法無論是學生或警察,都應依法究責,實不宜由地方首長自行設限,指定警察執法方向與用途。
  如此一論述有理,那地方首長是否也可指揮警察對抗其他國家公權力的行使?如果發生大型群眾事件的地點在自己主政之縣市,當警力不足必須向其他縣市調援警力時,其他縣市首長是否亦可不派出警力,甚至提出各式各樣的條件說時,這又該如何? 持平而論,警察是國家的武力,不得讓警察成為當權者的工具,警察是國家的警察、全民的警察,警察效忠的是國家、人民,凡事依法行政,一旦有所違誤查證屬實,就應依法究責,這難道不是一個法治、民主的國家之基本價值嗎?值得大家深思。(記者coolanews)

台長: cool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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