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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4 21:56:28| 人氣9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台南市「西佛國」骨董文物失竊案檢方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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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東良南市報導〕台南市傳承第五代的妝佛店「西佛國」骨董文物失竊案,台南市警二分局在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查緝下,逮捕以楊姓主嫌為首的竊盜集團,追回被竊的骨董文物,台南地檢署昨天偵結,檢察官將楊嫌等人以涉嫌竊盜、贓物等罪嫌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被告四十二歲楊姓男子、三十三歲陳姓男子及二十八歲的林姓男子,夥同在逃劉姓男子(另行通緝)等四人,因缺錢花用,由陳嫌駕駛其父親所有之自用小貨車,搭載劉嫌,林嫌駕駛自小客車搭載楊嫌,四人結夥相約先於今年一月十八日晚上八時許,在台南市中西區海安路上會合,前往蔡姓被害人經營位在中西區神農街之「西佛國」雕刻坊,陳、劉二嫌經幾次按鈴確認該處無人看守之際,而侵入行竊裡面的骨董文物,由楊、林及劉嫌竊取財物,陳嫌在外把風。
 楊、劉二嫌在屋內四處搜尋物色具有價值之骨董財物而著手行竊,林嫌負責打包裝箱,竊取被害人置放該處的柴檀圓桌、太師椅、茶桌、銅爐、明情瓷器及虎頭瓶、鳳尾瓶、洋酒等古物一批,價值不斐。得手後將贓物載往楊嫌位於雲林縣斗六市住處藏匿,欲伺機持以變賣換取金錢花用。
  楊嫌將其中部分贓物分別於一月十九日中午及二十日下午,以新台幣一五九萬七千元之價格,出售予施姓男子(所涉贓物罪嫌另為緩起訴處分),而部分贓物於一月十九日下午二時許,以八萬元之價格出售予黃姓男子(所涉贓物罪嫌另為緩起訴處分),並由黃嫌先支付三萬元予楊嫌。
  楊嫌又於一月二十日下午前往雲林縣斗六市一家珠寶樓,將金項鍊、尾戒,以四萬元之價格,出售予不知情經營之陳姓被害人。楊嫌將事後陸續變賣贓物得款,朋分予共同參與竊盜之劉嫌十二萬元,而陳、林二嫌各九萬五千元花用,另給予未參與竊盜之友人魏姓男子一萬元。案經檢察官指揮台南市警二分局偵辦破獲。

台長: cool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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